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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槍男」射警車 稱為暴徒報仇

2020-08-19

攬炒及煽暴派不斷造謠惑眾、美化黑暴及煽動仇警。一名運輸工去年9月4日駕車在東區走廊向警車「挑機」並兩度用氣槍指向警車及發射BB彈,被制服拘捕及再搜出手術刀,他聲稱要為暴徒報仇,並打算以手術刀「捅」警察,又在法庭向控方爆粗辱罵。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危險駕駛三項罪名,還柙至9月1日判刑,以待法官閱讀被告求情文件和醫療報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男被告梁逸志(38歲),任職運輸工,過往亦有管有攻擊性武器和不小心駕駛案底。他承認去年9月4日在香港管有一支氣槍,另在北角建華街10號至12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兩把刀,以及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

辯方同意所涉暴力屬嚴重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只是向警車射擊,對象不是警員,犯案只因想起之前的警察與市民在示威中的情況,一時感到憤怒。惟辯方仍同意本案所涉暴力屬嚴重類型。

案情指,去年9月4日7時許,三名警員駕乘一輛警車沿東區走廊駛往北角途中,被告駕駛一輛輕型貨車突然從後爬頭及切線,令警車須緊急剎車,車上警員隨即多次用擴音器要求被告停車,但被告沒有理會,繼續沿歌頓道、電器道、渣華道、琴行街至英皇道行駛,其間右手一度持手槍物體伸出車窗外。

隨後被告將車駛至北角新都城大廈外的英皇道交通燈位,突然落車用手槍指向警車,然後再上車繼續逃走。至建華街,被告將車剷上行人路,再次落車持槍指向警車,最終被警員包圍及按指示棄械及被制服拘捕。

警員其後檢查被告所持的手槍,證實為一把已裝上BB彈彈匣的氣槍,並在他身上搜出另一個已裝BB彈的彈匣和兩把手術刀。

曾網上發布殺警帖文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以裝有BB彈的氣槍向警車開槍,又稱:「躟給醝敯迉囓靮穠怴A我幫佢]報仇」,以及「我計劃咿O兩把(手術)刀捅躟給謘v。

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另外搜出氣槍、彈匣及武士刀等,又在他的智能手機內找到他在社交網頁facebook和WhatsApp中發布有關殺害警察的帖文。

被告其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自己有精神問題及須定期到青山醫院覆診,又稱因警方作無理拘捕及對示威者濫用武力、施放催淚彈,打算用手術刀在警署殺害一名休班警,又供稱案發當日下午,他因違例泊車而收到兩張定額罰款告票,盛怒下才向警車挑釁。

被告去年9月提堂時,因控方反對他保釋,被告爆粗口大罵主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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