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松年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常務副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下簡稱《決定》)。這一《決定》的出台,對於打造大灣區優質司法服務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有着重要的促進作用,對於大灣區內法律服務的所有持份者,無論是提供港澳法律服務的律師群體,還是有此需求的企業和個人,都將帶來重大利好,並且達至各方共贏。
就香港來說,法律服務是支柱產業之一,比重約佔本地GDP的12%,全港有近千家本地律師事務所,逾半數全球百大律師事務所在港設有辦事處,從業人員總數超過1萬人,在內地執業一直是香港法律業界的強烈期盼。我本人經營的律師事務所在深圳和廣州都分別設有辦事處,但長期以來僅能提供某些領域的涉港法律服務,範圍相對狹窄。這次的《決定》允許獲取執業資格的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內地9市參與本地民商事法律服務,讓香港律師群體的服務對象從全港的700萬人,增加到大灣區的7,000萬人,迎來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青年律師群體是直接受益者
在香港的法律從業者中,青年律師群體將是《決定》的直接受益者。在本地成熟的市場環境下,青年從業者很難從業界有資歷的前輩手中分得一杯羹,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職業發展,甚至引發對社會公平的不滿。2019年至今,廣東各級法院審結的涉港澳民商事一審案件達12,500多件,其中涉港案件佔據絕大多數。毫無疑問,大灣區市場的開放,做大了業界的蛋糕,也讓青年律師們獲得了全新的機遇和天地去施展才能、積累經驗,也可以借此增進對國家發展的認知,親身參與國家法制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從大灣區內地9市的角度來看,鑒於大部分香港律師對普通法體系之下,民商事領域的國際法律相當熟悉,香港律師來到當地與內地律師分工合作,可以帶來很多全新的理念和經驗,促進大灣區民商事法律服務與國際接軌,也讓當地有相關法律服務需求的人士和企業有了更多選擇。此外,香港律師在商事仲裁等方面同樣可以擴展大灣區法律業界和企業的國際視野,這不僅有助優化大灣區整體的營商環境,提升法律服務水準,更有助打造香港法律服務的良好口碑,進一步推動香港成為大灣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
培訓先行助考取「大灣區牌」
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市場體量讓港澳法律業界人士摩拳擦掌,但大家要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取得執業資格。《決定》中提到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也就是業界俗稱的「大灣區牌」,預料考核範圍將更有針對性的集中於民商事相關訴訟法律範疇。
香港法律執業者對內地法律體系和相關民商事法律的了解仍然不足夠,急需政府和業界提供有針對性的相關培訓,尤其是在試點工作實施初期,可堅持培訓與考核並重的原則,甚至將培訓置於更重要位置,以便讓業者更好了解內地在民商事法律服務方面與普通法系的分別,更加適應內地法律體系。此外,三年的試點期結束之後,如能讓在內地執業記錄良好的港澳律師直接「續牌」,無需重新考核,也將吸引更多港澳業界人士投身大灣區這片熱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