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金博保:半年來,黎智英已經被警方三次上門拘捕,至少身負的七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被控至少十條罪名。但黎智英在五月至六月期間,曾三次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謀離港,更主動要求將保釋金額提高25倍,但都被法官拒絕。
◆七案十罪:2017年6月4日涉在維多利亞公園近音樂亭位置,恐嚇《東方日報》一名記者,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已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今日結案陳詞。
2020年6月4日,涉公然煽動他人到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已押後至今年9月15日再訊。
涉嫌參與去年8月18日港島維園集會、8月31日灣仔至金鐘的遊行、10月1日的遊行,被控兩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三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押後至今年9月18日再訊。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涉嫌利用外國賬戶資助「港獨」組織,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另外將軍澳工業h壹傳媒廠房違反地契涉串謀欺詐,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欺詐及發布煽動文字。如今暫獲警方保釋候查。
黎智英首次向法庭申請批准離港時,主動將保釋金額提高25倍,但被法官拒絕;第二次則因未有提供具體離港的計劃,被法官直言「很難作出考慮」;第三次黎智英提出要到紐約探望剛生產的女兒、到外國談生意等理由,但經考慮後再被法官拒絕。
法官指出,黎智英現時面對多宗案件,有機會成為誘因令他獲准離港後便不再回來,並指出探望女兒及孫兒無急切性、生意可透過網上商談等。法官並指,美國疫情仍在流行,以黎智英的年齡來看,他亦屬高危者,若批准他前往美國,可能會不幸染病,如在美國染病便不能離境,而黎智英從美國回港隔離也需要時間,有可能影響審訊進展,因此拒絕更改黎智英保釋條件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