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罪生事:「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被指於2014年9月組織及參與非法「佔中」,於去年4月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判囚16個月。但他僅服刑約4個月後,於去年8月15日,獲上訴庭批准以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保釋條件包括需居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離港。
戴耀廷甫出獄,就開始不遺餘力撐暴,更擔當「攬炒軍師」,在《蘋果日報》發表「攬炒十步曲」,身為法律界教授,卻鼓吹「升級暴力」、「違法達義」等,荼毒青年。
今年7月,戴耀廷不顧新冠肺炎疫情,牽頭舉行被稱為「雷動2.0」的攬炒派「初選」,已明顯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眾多市民及團體均已自發赴廉政公署及選管會抗議,要求徹查戴耀廷。
◆尋機離港:去年10月11日,戴耀廷向上訴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准許其於去年11月中及11月底,先後到首爾大學及東京大學參加學術研討會議。
上訴庭法官麥機智指,戴耀廷已被定罪及判刑,出入境自由不能與常人相比,讓一個已定罪的人離港,會削弱公眾對執行司法公義的信心,而且戴耀廷現時沒有非常特殊情況須離開香港,需要法庭行使酌情權批准其申請,故不准其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