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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焉能以「暴大人」自居

2020-08-28

王偉傑 香港未來教育協會行政部總監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自古以來,社會對大學生抱有很高期望,大眾都認為這批飽讀詩書的知識分子,理應肩負起道德責任,為矢志要考入大學的中學生樹立榜樣。然而,兩封出自港大及中大學生會致給新生的所謂「家書」,卻不斷美化去年大學生對校園四處刑毀的暴行,甚至被媒體冠上「暴大人」仍沾沾自喜。兩個大學學生會所發表的公開信內容,跟中大「博文約禮」及港大「明德格物」的校訓背道而馳,這封公開信確實令兩所大學的師生及校友蒙羞。

中大的公開信提到中大人及港人以肉身抵擋子彈水炮、誓死保衛校園,字裡行間滲出大義凜然之風,殊不知真相卻是有恐怖分子在中大製造大量殺傷力強的武器,警方在校園內檢獲多達3,900枚汽油彈便是鐵一般的罪證。知識深廣謂之博文,遵守禮義謂之約禮,連一個普通市民都清楚儲存大量爆炸品是極為危險,中大生豈能不知?奉公守法是任何國家公民的基本義務,中大人怎會有特權?任何對「博文約禮」有基本尊重的中大人,定必不屑於這些犯法勾當,但中大學生會竟在大是大非前卻選擇以「暴大人」自居,還呼籲新生加入他們擁護暴力的行列,這種嚴重扭曲的價值觀出現在曾被譽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身上,想起來既可怕又可悲。

港大校園縱然未有如中大般淪為軍火庫,但在中大學生會發出公開信的兩日後,港大學生會又依樣畫葫蘆向香港人發表家書。信中將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疑犯跟台灣二二八事件及韓國光洲事件掛u,充分暴露出港大學生會對歷史的愚昧及無知。無論是台灣的二二八抑或韓國的光洲事件,都涉及當時政府以武力鎮壓及導致人命傷亡,但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疑犯卻是在香港警方掌握充分理據後將其拘捕,過程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更遑論被捕的人沒有受到絲毫的身體傷害。其中一位被捕人士所創辦的報館,至今那份報章仍依舊發行,充分說明只要沒有違反香港的法律,言論及出版自由依然受到基本法保障。動機不純如何能「明明德」、錯誤引述歷史怎做到「格物致知」,似乎精於在報章登廣告譁眾取寵的港大學生會早已將「明德格物」的校訓拋到九霄雲外。

「人貴自知」,隨蚞Ц大幅貶值,大學生身價江河日下已是不爭事實。倘若大學生還不在課堂以外自我增值,並且立刻將其身份跟「暴大人」畫清界線,那麼僱主棄用香港的大學畢業生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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