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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行政主導 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2020-09-12

譚錦球 博士 全國政協常委 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主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本月初就所謂「三權分立」問題作出撥亂反正的表述,引起香港社會熱烈討論,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發言人7日發表談話,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基本元素包括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別行政區向中央總負責」,這是對國家憲制秩序下的香港政治制度和政權設置的最準確表述。回歸至今已有23年,香港是時候正本清源、以正視聽。社會各界希望特首帶領管治團隊,更加敢於作為,提高管治能力,積極參與國家「十四五」發展規劃,充分發揮行政主導的制度優勢,推動香港繁榮穩定。

經歷過回歸前後的港人都清楚知道,港英管治時代,是實行由《英皇制誥》《皇室訓令》規定的政治體制,英皇任命港督,港督全權提名並經英國外交部委任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和其他高級官員,從不存在「三權分立」;回歸後,按照基本法規定,香港實行行政長官處於核心的行政主導政治體制。

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

根據憲法和基本法,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一切權力來自中央授權,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基礎是全國人大通過基本法授權。香港的三權沒有獨立運作、沒有不受中央監督的法律空間。香港反對派、部分法律學者、法官依據個人的政治主張,長期炒作散播「三權分立」,導致香港出現某些人行使不受制約的立法權和司法權,給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洗腦,令香港管治受到嚴重傷害,導致違法「佔中」、修例風波的發生,鼓吹煽動「港獨」的違法之徒還獲法官讚美等亂象。由此可見,所謂「三權分立」的真實本質,就是要削弱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威和行政機構的主導權力,進而抗拒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根據基本法,本港問責官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就職時候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擁護基本法成為了管治架構成員的必要要求。值得肯定的是,越來越多官員敢於講清正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8月31日就高中通識教科書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回應記者疑問,指出香港不論九七前後都不是「三權分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公開支持有關說法,強調香港是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互相制衡和配合,就是正本清源的例子。

積極作為彰顯行政主導

在香港深受反修例黑暴和新冠肺炎雙重打擊,百業蕭條,失業率上升至15年高位,市民迫切希望行政長官運用好法律賦予的權力和職責,提升施政效率,有效控制疫情,重振經濟民生。

期望在國家「十四五」規劃即將確定之際,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管治團隊更加積極作為,帶領香港集中精力發展經濟,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令香港盡快走出困局、再創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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