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
◆維持必修必考,縮減課程內容,釐清課程及訂明重要概念(修訂後課程3年至4年後可於中四開始推行)
◆�痡`檢視課程內容,適時更新成熟課題供探究,不宜以新近發生、欠客觀持平資訊的事件作題材
◆支持通識教科書送審(最快2年至3年可完成)
◆支援學校加強校本教材質素保證的問責機制,舉辦全新課程推動教師專業發展
◆教育局和考評局就擬題、審題和評核加強共識合作,確保課程目標和理念與評估一致
◆分拆IES為選修延伸部分並作獨立評級,原有筆試最可獲5**,IES評級則可作升學加權或加分(明年中四級可推行)
◆在落實上述措施後,教育局應進行效能研究,分析是否有助達到課程目標,從而判定通識的高中核心科地位
◆中文
◆檢視文憑試卷別,考慮刪減、精簡或合併現時的說話和聆聽卷,由專責委員會跟進
◆英文
◆精簡校本評核
◆開辦職業英語應用學習課程
◆數學
◆進一步劃分基礎及非基礎課題,修讀前者最高可獲4級
◆研究長遠以「高級數學科」(名稱待定)取代現時延伸部分M1/M2的可行性
◆其他
◆加強價值觀教育,更新《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加深學生對認識國家,尊重法治及提升資訊素養
◆於高小和初中盡早開展生涯規劃教育
◆進一步推廣應用學習,提早於中四級推行,並在初中開辦導引課程
◆大學收生增設不受制公開試成績的「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
◆清晰界定STEM教育,提升教師跨學科STEM學習活動能力,所有中小學亦應委派STEM統籌人員
資料來源: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