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表示,12名港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在保釋期間潛逃及涉嫌違反內地法律,故須讓內地管轄區按內地法律處理相關司法程序。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特首:完成司法程序才可安排返港 做法合理公平
12名潛逃離港的港人早前非法入境內地司法管轄區,被廣東海警截獲,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刑事拘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指出,該12名港人本身涉嫌違反香港法例,在保釋期間潛逃及涉嫌違反內地法律,故須讓內地管轄區按內地法律處理相關司法程序後,特區政府才能安排他們返港,是較合理和公平的做法。■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被問及會否要求先將12名港人送返香港,林鄭月娥指出,有關人等本身在香港涉嫌違反了嚴重罪行,包括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暴動罪等,但他們在保釋期間潛逃及涉嫌違反內地法律。按一貫機制,特區政府須讓內地管轄區按內地法律處理相關司法程序後,才能安排他們返港,而這是較合理和公平的做法。
無法律基礎作逃犯移交
她表示,目前不知道內地會用什麼方式處理該12名港人,「是會檢控,然後上庭,或是要懲治,又或是不檢控。」她並提到特區政府去年很認真在修例建議方面嘗試增加對機制的信心,當時中央政府亦正面回應,可惜修例沒有通過,所以特區政府沒有法律基礎做逃犯移交,只能退而求其次進行既有的兩地通報機制,並需要對機制予以尊重,而非一直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
林鄭月娥指出,自從特區政府在2018年簽訂通報機制後,兩年多以來,已經有約二千多名香港居民在內地接受了一些強制措施而被通報特區政府,「我們都是一視同仁,無論是提供援助或是在他已經完成在內地的司法程序後安排他返港,都是用我剛才所說的那套工作。」
至於12名港人家屬提出的要求,她指有關家屬已全部向入境處求助,並曾會面討論,會研究可提供什麼協助,入境處亦會跟進,「家屬向警務處報案,警務處亦會跟進,亦是按�茪@向的程序來處理。」
被問到涉嫌在台殺害潘姓少女並棄屍的陳同佳何時回台自首,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從與陳同佳聯繫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處得悉,陳同佳一直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在政情、疫情、兩地人員往來許可之下,會到台灣自首,「所以現時要等待一個適當的時候返回台灣,由台灣當局來處理。」
陳同佳須等候時機自首
她坦言,最近特區政府與台灣方面的溝通都不能取得回應,看不到由特區政府出面有何好處,但如果任何有心人願意協助陳同佳到台灣,需要特區政府提供任何協助,特區政府一定會提供,「我亦已經向管牧師說明,我們很願意提供相關協助。」林鄭月娥並向潘姓少女的父母表示安慰,希望他們能夠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