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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太離地」惹爭議 譚耀宗:要有監察問責

2020-09-26

香港文匯報訊 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會務顧問、「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秘書長譚耀宗認為,香港須從行政和司法兩方面作出變革,改革問責制官員及公務員運作模式,改革司法機構。他認同特區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最近提出司法機構存在的一些問題,要在確保司法獨立的同時,設立機制去監管或提意見,如成立由法律界代表和社會上的代表共同組成的委員會,負責監察法官。

譚耀宗在接受《堅雜誌》專訪時談到司法改革的問題。他指出,基本法強調司法獨立,是指審理案件時,由法官獨立審理,不受其他干涉、干擾,但司法機構一路發展也會出現一些問題。

他舉去年11月,高等法院裁定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以緊急法訂立規例違反基本法多項規定,頒令《禁止蒙面規例》為例:「我當年在基本法籌委會的法律小組,我們看了全部法律,哪有違反基本法?」

撈過界擺官腔印象難消

譚耀宗還指出,司法機關以前沒有那麼多司法覆核案件,但近年來這類案件越來越多。本來司法機構會把關,即使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也不一定就允許。但現在不同,大多數案件都同意,且在作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之前,先搞一輪雙方辯論,攤開資料,差不多等於開庭,然後才決定。結果出了很多事情都由法庭處理和決定的現象,有些事情是政策上的問題,結果也由法庭處理,代替了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

他認為,在確保司法獨立的同時,也要有機制去監管或提意見。外國也有這樣的機制,比如,可以成立由法律界代表和社會上的代表共同組成的委員會,負責監察法官。「如果你只告知市民不能批評他們(法官),大家不服氣,久而久之,大家會覺得法官講這些話,作出這樣的裁決,大家覺得很不合理,有些人就會發起寫信攻擊他們(法官),這也不好。法治要維護,司法機構要尊重,法院自己對社會也要有問責性。」

被問及香港是否需要成立類似英國的司法機關的量刑委員會,譚耀宗指出,有時法官很少接觸外界,甚至很少讀報看新聞,這有可能導致與社會脫節,不能掌握社會發生的事情。有時當社會發生一些嚴重事件,且經常發生時,可能量刑方面就要有些變化,量刑要起阻嚇性作用。但是,香港並沒有這樣的制度,未必有人提醒法官,而法官自己也未必能考慮到這些。

針對近年一些裁判法院的法官,將自己的個人感受寫入判詞中,給人的感受似乎有些個人看法,可能有些政治取態,存有偏頗。因而,即使法官本人仍然是依法判決,但會受人質疑。有時候這麼做可能會讓人覺得是法官做了辯護律師的角色。譚耀宗認為,這方面也應當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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