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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政法界:議辦派月餅犯規

2020-09-27

為助「黃店」賣月餅「吸金」,各攬炒派區議員近日在網上大搞團購,以催谷銷情。香港文匯報發現,不少攬炒派區議員辦團購時只接受在「Payme」或「轉數快」等線上支付方式,確立訂單後再茪H到其辦事處取貨,全程避免現金交易。政法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雖然訂購月餅和提貨的過程中並無涉及現金交易,但區議員等同「黃店」的中介人,無論背後是否涉利益輸送都不應在無商業登記證的情況下,在實體地點交易,否則等於無牌售賣,亦可能違犯區議員辦事處的職能。

網上推銷議辦提貨變相做生意

「天水連線」中4名攬炒派元朗區議員,包括林進、侯文健、關俊笙及伍健偉等近日在facebook上公然推銷販賣月餅的廣告,售價由148元至153元不等,及安排買家於天瑞h、天恩h、嘉湖銀座、天盛苑提貨;元朗區議王百羽亦要求市民經網上方式訂購月餅,並安排市民到另一攬炒派區議員巫啟航的辦事處提貨;目前仍無辦事處的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則以街站進行訂購及提貨。

「議會監察」成員、民建聯前區議員王虎生表示,雖然攬炒派區議員無在其辦事處進行現金交易,但這明顯是商業行為。根據區議員操守指引,區議員不可將津貼及辦事處用於與區議會事務無關的用途,故涉事區議員如同利用灰色地帶,為自己及「黃店」宣傳,民政事務局理應跟進。

區員充當「黃店」中介人違操守

「元朗監察議會聯盟」召集人李月民則指,一般團購都會有折扣優惠,惟大多攬炒派區議員代購月餅的售價,與直接在「黃店」購買的價錢相同,質疑其中或涉及回佣的問題,故涉事區議員應公開賬目,否則廉政公署應介入調查。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任何從事商業買賣的機構都應有商業登記證,否則等於無牌售賣,而區議員作為「黃店」中介人,不論當中有否收取回佣或其他利益輸送亦可能違反公職人員的操守,加上商業活動與區議會事務無關,攬炒派區議員不應公器私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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