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社會福利署昨日宣布推出第二輪「幼兒中心特別津貼」,以支援幼兒中心因應新冠病毒疫情而長時間暫停服務所引致的財政困難。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周一(9月28日)通過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撥款後,社署隨即在9月30日發信邀請全港555所資助及非資助幼兒中心,包括附設於幼稚園的0歲至3歲幼兒班,申請為期四個月的特別津貼。
曾於本年初獲發第一輪特別津貼的幼兒中心,所得金額為第一輪發放的津貼金額的一半;之前未有申請第一輪津貼的幼兒中心,或於今年1月15日後才開始營運的幼兒中心,則可按今年10月5日的幼兒服務人數作出申請,津貼金額按全日制每人每月2,000元及半日制每人每月1,000元計,若月費低於2,000元或1,000元,則以較低額為準。
截止申請日期為本月9日,申請經確認後,社署將於本月內一併發放9月和10月的特別津貼,其後兩個月的津貼將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