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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象徵式拉布」說明了什麼?

2020-10-12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立法會上周五進行內會及財委會的正副主席選舉。反對派在借鍾庭耀「人為民調」成功留任之後,揚言要進行「議會戰線」,胡志偉、林卓廷更指會採取激烈抗爭,不排除有肢體衝突云云。最終反對派雖然也有搞事,故意提名不同黨派議員,濫用程序變相拉布超過一個小時,但之後反對派再沒有其他行動,甚至連離場抗議也沒有,在反對派「象徵式拉布」下,李慧k在一次會議就成功當選內會主席。

回想起去年,公民黨郭榮鏗利用主持身份在內會主席選舉上監守自盜,與反對派議員一唱一和,在內會瘋狂拉布、癱瘓議會。與去年相比,反對派這次內會拉布無疑是雷聲大雨點小,事後也遭到「勇武派」狠批。反對派之前還摩拳擦掌表示要在內會選舉大幹一場,但最終卻是象徵式做個樣子,當中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國安法的震懾力不單令「黑暴」不敢造次,更令到反對派不敢在立法會造次。國安法中的顛覆政權罪提到:「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即屬違法。這兩條針對的正是反對派的惡意拉布、癱瘓議會的行為。

反對派雖然強辯拉布非癱瘓,但是否癱瘓其實不難分辨,一方面可以看有關行為的時間及程度,是偶一為之還是持續一段長時間,另一方面可以看搞手的動機是討論政策還是癱瘓議會。就如去年郭榮鏗以拉倒《國歌法》為由在內會發動拉布,導致內會遲遲未能選出主席,立法機關不能運作,這當然觸犯國安法。再如反對派以往衝擊主席台的行動,也明顯觸犯國安法中「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即是反對派如果要繼續去年的拉布,百分之一百會依據國安法檢控,這樣反對派還敢造次嗎?

二是雖然大部分反對派議員留任,但還有3人堅持離開,導致現時反對派只剩下21人。現時許智萰它h名反對派議員正面臨譴責議案,按道理涉案者必須避席,如果立法會主席再投下贊成票,有關譴責議案將夠票通過,反對派多名議員隨時被DQ,而當中的差距可能只是一票之差。這一方面反映陳淑莊、朱凱Y、陳志全3人為了自己利益罔顧盟友安危,另一方面也表明反對派這時不能有絲毫出錯,如果再搞出大風波被DQ,這樣DQ的就不只是一兩個,而是多名反對派議員都可能被掃地出門。這樣之前為留任搞這麼多工作豈非白費功夫?所以,反對派自然不會輕易冒險。

三是反對派經過「總辭」風波、經過「勇武派」近期不斷在地區上另起爐灶,搭建平台,企圖蠶食地區網絡,這些都讓反對派明白,與「勇武派」合作只是與虎謀皮,「勇武派」要的不是「齊上齊落」,而是「我上你落」取而代之,連陳志全這樣激進的政客,在之前戴耀廷的初選中尚且鎩羽而歸,民主黨、公民黨憑什麼會認為「勇武派」真的視他們為「同路人」?

在當前的政治形勢下,不論反對派如何走激、如何勇武、如何打「議會戰線」,都不會令「勇武派」滿意,你拉布他們說為什麼不衝擊;你衝擊他們說為什麼不暴力癱瘓議會;你賣力發難他們又會指責你為什麼要留任。不論反對派人如何表現,「勇武派」都會攻擊如儀,這是立場和利益使然,但反對派可以滿足他們貪得無厭的要求嗎?在國安法下反對派不斷升級抗爭將跌入法網,不升級又會被「勇武派」攻擊,這樣不如走自己的路。「象徵式拉布」又如何,議員薪津還不是每月照出?這樣想通了,自然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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