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黑暴去年10月20日在油尖旺區街頭堵路縱火大肆破壞、毆打、恐嚇市民,向港鐵站及中資店舖投擲汽油彈。一名裝修工人當日在旺角向警車投擲汽油彈被捕,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法官姚勳智決定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還柙至下月19日判刑。
男被告鄺文浚(22歲),被控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政府的一輛警車AM7051,意圖損壞該財產,並罔顧警車司機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控方案情指,數百名暴徒當日下午約6時20分聚集在旺角彌敦道架設路障,警方派員到場掃蕩。約10分鐘後,防暴警員在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附近設下防線,涉案警車則停泊在防線約10米外。
成身縱火裝備 點火擲出斷正
其間,警員看見身穿黑衣褲、戴手套及防毒面罩的被告,右手手持一個正燃燒的汽油彈走出馬路,繼而將汽油彈擲向涉案警車,並擊中警車的右車頭致右邊倒後鏡起火,部分燃燒中的液體亦濺到地上,距離現場另一名警員僅約1米。被告隨後轉身逃跑,警員追截5秒內將被告制服。
當時,被告左手持有一個紫色打火機,而事發過程則被警車及警員攝錄機,以及多間媒體包括理工大學校園電視台拍下。警員其後在被告的背包內搜出用密實袋裝載的液體,事後證實為高度易燃的有機溶劑。至於涉案警車則證實車頭防撞槓被熏黑,車頭排氣口留有油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