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修訂)條例草案》:簡化發牌程序以促進5G及物聯網科技的發展
◆《2020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將騷擾餵哺母乳的女性定為違法作為
◆《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更新空氣質素指標
◆《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就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在香港獲承認和強制執行訂定條文
◆《汞管制條例草案》: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人為排放和釋放汞和汞化合物的危害
◆《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在香港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和在無力償債情況下營商的條文
◆《稅務(附帶權益稅務寬免)(修訂)條例草案》:為在本港營運的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免
◆《稅務(修訂)(合資格合併、指明資產及電子報稅表)條例草案》:就不經法院的公司合併及轉讓或繼承指定資產的相關稅務事宜訂定條文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使新的「積金易」平台得以推出和營運
◆《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為透過修訂運作模式實施的無紙證券巿場制度提供法律依據
◆《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在不適宜或無法進行實體聆訊的情況下,讓法庭可選擇遙距聆訊
◆《職業安全健康局(修訂)條例草案》:賦權職業安全健康局執行有關工傷僱員復康的新職能
◆《安老院(修訂)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修訂)條例》:落實社會福利署成立的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所作的改善建議
◆《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提高最高刑罰,加強阻嚇力
◆《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審核程序
◆《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訂立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發放相關影像等新的刑事罪行
◆《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提高以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罰則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及的士罰則條例草案》: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並就若干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實施兩級制罰則
◆《不停車繳費系統條例草案》:為在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提供所需的法律基礎
◆《商船(海上運輸旅客及行李責任限制)條例草案》:提升旅客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和機制,並要求他們投購強制性保險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