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的「跳舞感染群組」蔓延,昨日新增9宗與舞蹈室Starlight Dance Club有關的確診個案,但原來跳舞場所(club)並無清晰列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五百九十九F章)下的表列處所,有關場所是否需要遵守防疫規定存在灰色地帶。
食物及壎竻膚蔽瓥粉F始昨日表示,相關政策局正檢視該類場所是否屬第五百九十九F章之下,「(性質)最接近可能是派對房間,如是便屬於違規,因為在每個被分隔的空間都不可以多於4人。」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跳舞場所的最大問題是有「埋身」接觸,且一名導師或與多名學員練舞;導師亦可能會去其他地方任教,擴大傳播鏈,「加上跳舞時不戴口罩,舞蹈室空氣是否流通,以及共用更衣室的情況都較危險。」
他相信政府之前列舉第五百九十九F章下的表列處所時,未必能預計出各種狀況,以致有漏網之魚,必須盡快修例,全面將高危場所納入規管,「例如下次出事的可能是桌上舞或霹靂舞,到底該些地方又屬於哪種處所呢?政府都要想得周到齱C」 ■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