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港獨」分子在中大遊行「播獨」,中文大學當時發聲明稱,大學已於當日上午報警,及將遊行集會情況即時通報警方。但有消息稱,中大所聲稱的報警,其實是指當日上午有不同書院、教學樓及公共地方被人塗鴉及貼標語,並就刑毀事件報案,而當時更聲言不需警方入校調查。在下午「播獨」遊行開始後,警方並無正式收到中大報警求助,只收到10多名市民的報案,令警方未能入內第一時間制止有關的違法行為。
揚言毋須警即時調查
據了解,前日清晨5時,中大保安員在不同的書院、教學樓走廊及公共空間,發現牆壁等地方被人塗鴉和貼標語。當日上午10時許,中大就該刑事毀壞事件報警,但稱校內保安已自行將證據拍照記錄,並保存相關閉路電視錄影,但毋須警方即時入校調查。
至前日下午,中大校園內「播獨」遊行開始後,只有校內保安干預,卻不見有警員到場。中大當時在聲明中稱,有部分人在校內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又高叫「港獨」以及顛覆國家政權口號,故校方已就此報警。不過,消息人士透露,警方當時並無接到中大校方的報案,而是收到10多名市民針對這次遊行的報案。
根據《警隊條例》,警方已經賦予法定權力進入如學校、商場、港鐵站等處所進行搜查、拘捕。在《公安條例》下,學校也不是私人地方,但由於大學屬較敏感地方,警方和校方協商的一貫做法,除非涉及暴力傷亡、劫案等緊急案件,否則一般情況下涉及校內活動等非緊急事件,會先由校方保安處理,如保安無法處理,在校方主動要求及准許下,警方才進入校園採取行動。但當日中大雖有與警方通報遊行資訊,但「播獨」遊行開始後,警方並無收到中大校方報案要求警方介入。
有知情人士透露,中大在聲明中提及的報警和通報資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以不能將早上有關刑毀的報案跟當日報案查遊行混為一談。事實上,下午的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標語和叫「港獨」口號,煽動的意圖明顯,而中大在聲明中也稱到當中有人做出觸犯國家安全之舉,但若校方意識事態嚴重並即時報警,可能比事後強烈譴責更能彰顯出「禁獨」決心。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