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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號防起警底 國際止暴慣例

2020-11-22

一哥上訴護警人權:呼號足以辨別身份

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防暴警在「踏浪者行動」中執行「非秘密行動」時不展示其個人編號「違反人權法」,更稱在部分警方行動中,有「行動呼號」被不同警察重複使用,導致不能辨認涉嫌濫權警察的身份。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日表示,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後決定提出上訴,表示在過去一段時間,逾3,000名警員及其家屬被起底而飽受各種滋擾,故有必要使用「行動呼號」,以保障警務人員,並強調「行動呼號」獨一無二,任何時候都能百分百用作辨別警員身份。

香港文匯報翻查資料,發現執勤的防暴警不佩戴個人編號或展示其他代號,是國際的慣常做法,甚至有國家立法杜絕警員被起底。有政界人士批評判決偏頗,建議特區政府立法保障警員,因為若執法人員都無法被有效保護,他們更難以保護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歐美鎮暴 多採行動編號不具名

香港監警會去年9月委託英國基爾大學以「大型公眾活動期間的警員身份識別」為題進行研究,對象為法律制度及警務架構與香港相若的歐美國家及地區。有關的專題審視報告於今年5月公布,並發現大部分國家及地區都會在保護警員及實施警員身份識別措施之間取得平衡,包括在遇上極端情況時,警隊可靈活處理,如容許警員除下名牌或使用「行動呼號」。是次報告的研究對象包括加拿大、美國、德國、瑞士、澳洲、英國、丹麥、瑞典和挪威等國家。

◆北愛爾蘭

當地警員一向是恐怖組織針對的目標。他們謹遵身份識別指引,但同時採取多項措施確保警員和職員的安全,例如使用獨一無二的代碼,這亦是世界各地警隊普遍採取的做法。

◆蘇黎世

當地警察局每名警員均獲編配一組代碼,警局內部能藉此識別警員。

◆美國

當地曾發生過無數起底、騷擾和針對警員及家屬的事件。1999年,美國警員在處理抗議世界貿易組織的示威活動期間,據報除下或遮蓋了自己的名牌,部分警員更拒絕按要求透露姓名或警員編號。

◆德國

警察特勤隊在執行針對有組織罪案或恐怖組織的行動期間,容許警員毋須佩戴名牌。

◆法國

為保護警察免被起底而遭受滋擾,於上月提出訂立《全球安全法案》(Global Security Bill),將惡意發布警員及憲兵照片或影片列為刑事犯罪,違反者將被判囚一年及罰款4.5萬歐元(約41萬港元),預計於24日表決。

◆瑞典

根據當地《警察條例》規定,如有公民要求警員出示證件,警員必須表明其身份,但若警員正在處理激烈示威活動或正在採取拘捕行動,則毋須透露自己的姓名。瑞典的Delta小隊類似香港的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可快速部署配備戰術裝備,處理騷亂等嚴重衝突事件。在處理示威時,每名隊員均穿上熒光背心或防暴裝備,制服背面及正面的標記僅顯示Delta小隊及隊員所隸屬的小組編號,而標記並非用作識別用途,而是協助指揮官檢視隊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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