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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擬禁惡意發布警照視頻

2020-11-22

綜合外國傳媒報道,法國政府為保護警察免被起底而遭受滋擾,於上月提出訂立《全球安全法案》(Global Security Bill),將惡意發布警員及憲兵照片或影片列為刑事犯罪,違反者將被判囚一年及罰款4.5萬歐元(約41萬港元)。

法國議會本月17日開始辯論相關草案,預計於24日表決。多名政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認為,香港應仿效法國,立法保障執法人員,「如果不能保障執法人員,他們又如何保護香港?」

法國自2018年底爆發「黃背心」運動後,不少法國警員因上街驅散示威者而被人拍大頭照,其後再被放上社交媒體起底,甚至牽連家人安全。由於相關照片或視頻在網絡流傳,警員及其家屬很容易被認出並遭到報復。

根據法國政府提出的《全球安全法案》第二十四條規定,「在警察或憲兵執法時,出於傷害警察或憲兵人身安全或精神狀態的目的,對其進行拍攝,且畫面暴露或可識別警察或憲兵的面部」,並在社交網站或新聞媒體傳播相關內容者,將 「面臨一年監禁,及4.5萬歐元的罰款。」法國內政部長形容,制定新法案是要「保護那些保護我們的人」。

政界促立法保障執法者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任何政府都應保護其執法人員,若他們執法時受影響卻不被保障,必然會影響士氣。雖然香港法庭早前已頒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特區政府亦向違反禁制令者提出民事藐視法庭訴訟程序,但過程牽涉大量資源,因此本港有必要正式立法保障執法人員。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警員及其家屬因被起底而遭受威脅的事實擺在眼前,因此有必要盡快立法保障警員,避免有人惡意發布他們的大頭照或視頻,「如果不能保障執法人員,他們又如何保護香港?」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認同特區政府要盡快立法,保障執法人員的私隱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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