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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6高校在深機構進口科研設備免稅

2021-01-28
●港6高校在深機構進口科研設備免稅。圖為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研究院納米材料實驗室內,科研人員在工作。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花  攝●港6高校在深機構進口科研設備免稅。圖為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研究院納米材料實驗室內,科研人員在工作。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花 攝

去年免稅逾500萬元 已可跨境使用生物樣本及科研基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港深科研合作便利化又有新進展。昨日,據深圳海關消息,香港高校進口科研設備已實現免徵關稅進入粵港澳大灣區。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等6所香港高校在深圳設立的研究機構均已取得科研院所免稅主體資質。上述機構進口科研設備免稅。去年,這些機構從境外引進設備享受減免稅款超500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外,深圳海關另有新政助推科研樣本跨境便利使用。

「去年下半年,我們院從英國進口了一台研究新材料方面做磁控濺射的設備。價值170萬元,進口過程中是全部免稅的。」

報關電子化 節省通關時間

香港城市大學深圳研究院副院長陳俊鐸介紹,除免稅之外,在進口設備方面,深圳海關已經為香港高校的科研設備進口流程進行了精簡,報關流程中全程電子化,節省了通關時間。

除了進口設備之外,香港高校設立在內地的科研機構已實現跨境使用生物實驗樣本。去年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研究院和香港浸會大學深圳研究院已經使用了進口的生物實驗樣本。

而此前多年科研資金無法過境使用的情況,目前也已經得到了解決。據悉,去年深圳市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局統一對外公布了資金過境使用的政策。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局已經將政策宣傳至各個學校。

若獲深資金 可撥至港本部

陳俊鐸說,香港科研人員如果申請到深圳市政府的科研資金,可以劃撥到香港本部去使用。「具體操作方面,深圳市政府部門會直接將資金打到大學基本戶。遇到像疫情這樣的特殊情況,科研人員過不來深圳,也不會影響資金的使用和科研的進度。」

免稅品16類 含樂器圖書植物

科創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中之重。為支持科技創新,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此前聯合印發了《關於公布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清單的通知》,通知的附件列舉了包括實驗教學用設備、計算機站、分析測量儀錶、樂器、圖書、優良品種植物等16類商品及其稅號範圍。

經海關總署核定,具有免稅資格的主體,才能免稅進口這些商品,包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外資研發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8類機構。目前,香港高校駐深圳的研究院均已取得免稅進口主體資質。

深圳海關方面負責人介紹,深圳海關一直都在探索推動深圳和香港、澳門的科研創新方面規則銜接和要素流通。具體政策包括,推動符合條件的科研樣品在大灣區內限定的高校、科研機構跨境便利使用。精簡審批申請材料。對高風險特殊物品實行「一次審核、多次採信」便利監管措施,在檢疫審批、風險評估等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可精簡申請材料、審批時間壓縮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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