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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大律師:亂填資料涉詐騙

2021-03-03

部分市民進入食肆等表列處所時,既沒有使用「安心出行」程式,填寫個人資料時也疑似亂填,以致一旦該處所出現確診個案也無從追蹤。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不要以為亂填資料沒有後果,有關行為可能已干犯詐騙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詐騙罪最高囚14年

陸偉雄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由於填寫個人資料屬進入該些處所的條件,故若填寫虛假資料,便等同騙取進入該等處所的權利,「再舉一個例子,例如進入某私人屋苑時你向管理員訛稱是找朋友,這是一個詐騙行為,最高刑罰同樣是監禁14年。」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餐飲業務處所若違反有關「安心出行」的措施,其負責人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陸偉雄指出,如有人亂填資料而成功進入,處所負責人亦有責任,但最大問題是他們未必知道市民填寫的資料孰真孰假,「雖然有些處所會即時致電核實以杜絕人亂填資料,但一來政府沒有監察機制,二來即時核實只是一個美好的想法,現實上處所很難有足夠人手去核實,但應盡力去配合措施,例如設抽查機制等。」

他認為,將核實進入者身份的責任推向商戶並不公平,政府如有資源協助處所進行相關工作固然最好,但至少應加強有關「安心出行」及勿亂填資料的公眾教育及宣傳。

●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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