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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愛國者治港】獻策完善選舉制度 確保「愛國者治港」

2021-03-03

各界倡剔除選委會區員 取消「超區」 設資格審查制度

中央有關部門日前在深圳舉辦為期兩天的座談會,廣泛聽取香港社會各界對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和完善「愛國者治港」的意見。多名參加座談會的人士紛紛發表對完善選舉制度的看法,就此香港文匯報整理與會人士對完善選舉制度的多方面建議,包括取消區議員在特首選舉委員會的議席、完善立法會選舉制度、設立「愛國者治港」資格審查制度等,確保真正是「愛國者治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1、關於完善選舉制度:中央主導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透露,根據會議個人意見,完善選舉制度的啟動可以有兩個途徑,由行政長官主導和由中央主導。由行政長官主導,即根據「五部曲」,選舉制度的完善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提出報告,全國人大對報告做出決定,之後香港才能進行法律的修改。若中央行使主導權,則通過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定出完善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方向、框架等,再進一步由香港本地立法去實施。

2、關於候選人資格:建立審查制度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完善選舉制度重點是建立一個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不用像以往那樣依靠選舉主任一個人去處理資格審查問題,而這個資格審查制度可以套用在立法會、區議會和選舉委員會的委員身上。他預料,這個審查制度將由一個有權力的高規格的單位負責,這個單位甚至有某種權力可以對候選人的背景作出調查,令到能夠參選的人都是愛國者。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在如何完善選舉制度方面可從「愛國者治港」應有的3個層面入手,包括個人愛國教育、政治倫理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同時,需要有一個資格審查委員會,先進行「愛國者治港」資格審查。

3、關於區議會定位:區域諮詢組織

陳弘毅指,有意見認為區議會作為區域的諮詢組織,未必需要在選舉制度內扮演積極的角色。

4、關於選委會議席:剔除區議員

原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建議取消區議員在特首選舉委員會的議席,並建議中央可以考慮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代替。她認為,按照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區議會的代表可以不需要在特首選舉委員會內,並指取消議席後並不影響區議會的工作,包括政府諮詢的權利和負責當地壎芚左A務。

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亦贊同完善選舉制度,如特首選舉委員會內要加大引入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參與。他並指,現在區議會在特首選舉委員會內議席太多了,在千人中佔了一百多個,有需要減少一點,或者區議會根本不需要參與到選舉委員會中來。

5、關於立法會選舉:取消「超區」

范徐麗泰建議,立法會內的5個超級區議會席位應取消,以及重新恢復從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內選立法會議員。她並指,需要考慮將來的立法會是否需要有三分之二的比例是很清晰的愛國愛港人士,以防議員如果犯法,其同黨拒絕取消他們的資格。選區方面,她認為香港分為五大選區是太大,建議將選區再分小一點,至少要分成十區,並覺得雙議席單票制也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基本法的設計是行政主導,可以考慮用一個選舉委員會的方法,去選一些理念和行政長官一致的立法會議員,以彌補結構性的問題。至於功能組別的5個議席取消後,她認為可以有兩種可能性來代替,包括新興的企業,或者一批能夠推動香港與大灣區融合發展、推動香港與內地在經濟社會發展上互補的人士代替。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估計,立法會大的選區可能要有所轉變,改成較為小的選區,要更加能夠為地區服務和為地區居民提供各樣的支持和資助,強化議員和居民之間的關係,令到「愛國者治港」的模式更加得到群眾的支持。而在完善選舉制度的過程中,法律方面如何防範外部勢力以任何形式參與香港的選舉會做得比以前更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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