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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等7人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2021-03-11
●圖為前年8月18日黎智英等人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 資料圖片●圖為前年8月18日黎智英等人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名攬炒政棍,被控前年8月18日在港島區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除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先後認罪外,其餘7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全部控方證人已作供完畢。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今天續審,屆時辯方會交代是否傳召證人。

本案9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區諾軒,他們同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區諾軒承認兩罪;梁耀忠則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但否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該控罪會在法庭存檔不會處理;其餘7人否認全部控罪須受審,案件經多日審訊,控方證人陸續作供完畢。

時任東區警區警民關係主任的總督察胡敏儀昨日繼續出庭作供。被問到警方是否應該指引集會人士離開,她回答:「有出口走就走謚捸A唔需要有人去教。」被問到是否知道銅鑼灣及天后港鐵站足夠容納離開會場的人士時,她直言「無話唔得謘A兩個站都運作緊,港鐵站好多時都好多人」,故她不認同辯方所說,大批群眾由兩站離開會構成危險,「如果我係參加者,我會去北面離開,鶣袤雩茪齯H。」她又指當日沒收到危險報告。

至於辯方質疑警方因知道「民陣」有疏散方式,故當日沒有給予「民陣」指示,或協助疏散,胡敏儀否認。

控方其後傳召時任總督察的古兆輝作供。古兆輝表示,他應上級周詠儀警司指示,向「民陣」建議只在維園舉行集會,以確保公眾秩序和安全,古指維園足球場連同中央草坪可容納大約10萬人,比「民陣」預計會出席的30萬人少,警方有責任採取措施,維持公眾秩序及安全,當中包括潮水式單向及分批模式控制人流。

港鐵分組車站經理陳濤就指,當日中午2時至5時,港鐵天后站大堂及月台聚集大量人群,為了減少進入車站的人數,港鐵實施人潮管制措拖,安排了空載列車接載乘客,同時間,3小時內有30架次列車不停天后站,部分入閘機關閉,而3個出口中,有兩個只准乘客離開。唯一容許乘客照常出入的出口雖然擠迫,但市民只要排隊仍可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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