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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選制 香港民主政制啟新篇

2021-04-03

佘德聰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以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這是繼去年6月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中央在國家層面依法治港的又一重大舉措。新修訂案的通過,是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法治保障,是推動香港踐行良政善治、聚焦經濟民生、解決社會深層矛盾、實現長治久安的堅實政治基礎。

及時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堵塞現時制度上的漏洞,體現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實施「一國兩制」的良苦用心。首先,充分考慮香港的實際需要,通過對選舉委員會的重新建構和權力賦予,消除有關隱患和風險,有助於重塑香港良性的政治生態,有效地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

其次,香港市民的意見在此次選舉辦法的修訂中得到全面體現。從人大「311決定」出台到基本法兩個附件的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廣納民意,一連三日在港舉辦百餘場座談會,並不斷進行走訪、約談等活動,廣泛聽取來自香港政界、工商、金融、勞工等界別以及政府官員、社會機構、地區團體等社會各界對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意見,有不少香港市民建言獻策,這些意見在修改後的法律條文中得到充分反映。此外,更有民調顯示,香港近七成市民同意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短短幾日即收集到撐人大決定的簽名多達238萬,民意昭昭,足見廣大市民對中央有關決定的全力支持和擁護,這才是香港社會真正的主流民意。

「法者,治之端也」。筆者認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既為「愛國者治港」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對特區管治團隊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接下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積極配合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有關工作,盡快展開本地立法,及時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相關的選舉活動,推動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漸進發展;同時選賢任能,加強培養「愛國人才庫」,提升管治效能,凝聚社會各界力量,走出政治泥淖,聚焦經濟民生,解決累積多年的深層次矛盾,令香港可以恢復繁榮穩定,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堅持「愛國者治港」,香港的前景必將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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