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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逃犯將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

2021-04-30
●9人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圖為今年3月22日8名逃犯被送抵天水圍警署的情況。資料圖片●9人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圖為今年3月22日8名逃犯被送抵天水圍警署的情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12名香港逃犯一案中,包括「獨人」李宇軒在內的10人在內地干犯偷越邊境罪,分別因不予起訴及服完7個月刑期,被遣送回港,並面對他們原本在香港干犯的控罪。據悉,該10名被遣返的被告中,有9人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涉及潛逃台灣圖逃避香港的刑責,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12名香港逃犯去年8月乘船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企圖潛逃到台灣,在廣東省管轄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並拘捕。去年12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鄧棨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判處喬映瑜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款人民幣1.5萬元。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以「偷越邊境罪」判處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款人民幣一萬元。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對未成年的黃臨福、廖子文,以偷越邊境罪作出不起訴決定。廖、黃在宣判當日被依法遣送出境,服完7個月刑期的8名被告,則在今年3月被遣送回香港。

「獨人」李宇軒分案處理

該10名遣送回港的逃犯,分別因原在香港被控的暴動罪、製造爆炸品罪、串謀傷人罪面對審訊。其中,「攬炒團隊」成員李宇軒被控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其中首兩項控罪涉及國安法重犯黎智英。

黎智英早前則被加控串謀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黎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李宇軒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李離開香港。

據了解,警方昨日加控其中9名逃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涉及的案件與他們畏罪潛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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