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起四出谷人未停過 無視禁令揚言現身「戰場」試法
身為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知法犯法、在警方宣布昨晚的維園集會乃未經批准集結後,仍透過社交平台和接受傳媒訪問等形式,公然帶頭抗法,宣傳及唆使市民參與維園非法集會。昨日,她和一名20歲外賣員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的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被警方拘捕。警方批評鄒幸彤等人在網上呼籲參與警方禁止的公眾活動,其言行極度不負責任,除了自身犯法外,若有市民受到唆使而參與已被禁止的公眾活動,同樣違反《公安條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被捕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報稱為律師,於昨日上午7時許離開中環的律師樓準備出席電台節目,在大廈樓下被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探員拘捕。另一名被捕男子姓張(20歲),報稱為外賣速遞員,約同一時間在沙田住所被捕。兩人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A(1)(d)條,即作出任何公告或發布任何廣告或告示(不論是否印刷形式的廣告或告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
新界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羅國凱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務處處長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條例第九條,於5月27日禁止「支聯會」昨晚舉行集會,「支聯會」其後提出上訴,並於5月29日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並維持警方的決定。
播「無罪論」歪理 食罪犯血饅頭
其後,警方發現有人不理會相關遊行及集會已被禁止的決定,透過其社交媒體賬號於不同的網上社交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被禁止的集會,該行為已違反《公安條例》的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
據了解,「支聯會」在上月初開始聯同職工盟、社民連等組織設街站宣傳維園集會並派發文宣物品,在警方宣布禁止維園集會後,「支聯會」以「自停」組織者身份作幌子迴避法律責任,其副主席鄒幸彤則四出活動,除於早前通過街站、各媒體鼓吹「無罪論」及煽惑市民參與集會,更在集會被禁止後仍四出活動,公然挑戰法例。
5月29日及30日,鄒幸彤繼續在街頭派發宣傳冊子,更聲言會以「個人名義」到維園,還密集接受外國和本港媒體訪問,事先張揚會現身維園,昨日更在報章撰文煽動他人不要「讓出」維園這個「戰場」,並以實際行動「奮起反抗」,以對獄中「手足」有交代,又聲稱「反抗不是送頭」,煽動他人到維園挑戰「紅線」。
警封維園戒備 驅散滋事「獨」人
由於有理由相信有人會不理警方反對,昨晚繼續到維園參與非法集會,警方於昨日下午運用《公安條例》所賦予權力,封鎖維園中央草坪及1號至6號足球場及旁邊的籃球場,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護他人權利自由、避免疫情風險,以及阻止任何人違法行為的最有效措施。其後,警方還在三條過海隧道收費站設路障,截查可疑車輛,防止有人運送違禁物資參與非法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