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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創意產業應先培育創意文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2-07]     我要評論

單仲偕

 一場金融海嘯,令港人發覺金融業並非無堅不摧。當香港的發展不能再單靠金融業推動,我們便要找尋新的發展出路。創意產業講求「腦力」(brainpower),對財力和人力密集度要求較低;只要培育得宜、給予充足空間,有望成為香港下一個發展動力。日前,立法會曾就推動本地創意產業作動議辯論,要求政府盡快就配合新經濟發展的創意產業制訂長遠政策、目標和時間表。議員建議,透過拓展內地市場、加強與珠三角合作、多利用互聯網和新媒體技術、增加稅務優惠、培育和招攬人才、推動知識型經濟,以及營造鼓勵市民探知求新的價值觀,使本地創意產業立足發展。

 事實上,政府說要推動創意產業多年,由上任政府所做的基線研究,至現任特首宣佈成立創意產業辦公室,一直所欠缺的並不是政策方向和對創意產業的認同,而是實質措施和行動。既然方向已定,眼下的就是實際問題:做什麼(What to do?)、怎樣做(How to do?)。

培育多元開放包容的文化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要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社會就必先要有多元的文化、開放的思想和包容的風氣。這些東西是買不到、迫不出;而是要透過教育、文化和歷史保育政策才能孕育。雖說香港有言論和表達自由、完善的法律制度,知識產權也受到適當的保障,然而筆者近年卻感到社會越來越走向封閉和「監管主義」(從檢討淫審條例諮詢可見一斑)、教育改革多年仍然只出產追求名校標籤的家長師生、政府的城市發展政策欠缺本土保育的角度,這都令社會的創意空間變得更狹窄。沒有創意文化,就算有多大的市場、更多的政府資助,知識水平更高的人才資源,也不能孵化出具競爭力的創意產業。

 其次,要擺脫商家思維,走出用金錢堆砌、搵錢至上的心態。創意產業並不等於創業,政府要做的是培育本土創意文化;當文化衍生產業,政策才能增大產業的經濟效益。花三十億來成立「創意產業基金」鼓勵創業者創業、吸引外國知名創意企業來港,實在既無助培育本土文化和改變社會風氣,更把資源進一步分散,重複其他政府部門如投資推廣署的工作。

 其實,推動創意並不應視為一項政策,而是融入各項政策範疇的原則,要各政策局在其政策措施作配合和實現。香港能否成功發展創意產業,並不在於即將成立的創意產業辦公室是否要由更高級的官員主理。反之,整個政府領導層制訂各項包括教育、文化和保育等政策時,有否注意到要推動創意(creative-minded),才是箇中關鍵。否則,要是負責官員越高級越好,新成立的辦公室要由特首主理,創意產業才能有望成為香港第五經濟支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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