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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喻為萬園之園的圓明園空餘斷垣殘壁,歷史要賦予它什麼樣的生命力,在拍賣會上指示出歷史的真相。
東方爾
2月24日,對於每一個關心圓明園獸首能否回歸的中國人來說,都是一個痛苦難忘的日子,在這個日子裡,他們的目光都定格在一則來自歐洲的消息上:法國巴黎大審法院緊急審理法庭23日傍晚做出裁決,駁回了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19日提出的關於要求停止圓明園流失文物鼠首兔首銅像拍賣的訴訟請求,並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賠償金。
法國巴黎大審法院的裁決意味著,法國佳士得公司將獲得拍賣獸首的許可,而且還意味著,150年前被侵略者掠走的鼠首和兔首這兩件珍貴文物,回歸祖國的路途將更為複雜更為遙遠。已經讓國人為之痛苦了一百多年的獸首之痛,也將因此而痛入國人的心扉!
第二次掠奪
在常識中,人們把發生於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的各國侵略者們對圓明園所進行的「文物掠奪」行為稱為第一次掠奪。而讓中國人萬萬想不到的是,百餘年之後正當國人們盤算著應當採取何種方法,索回侵略者們掠去的寶物的時候,某些人利用中國人的愛國熱情,打著「收藏」「拍賣」的口號,開始了對中國人的第二次掠奪。
2000年保利集團分別以774.5萬港元、818.5萬港元、1544.5萬港元拍得牛首、猴首和虎首;7年後,當愛國人士何鴻燊買下馬首時,價格已經飆升至6910萬港元,今天,僅是拍賣會前的獸首預估價,就已經暴漲到了一個億!相信任何一個中國人讀完這些成百上千倍往上「翻」的獸首拍賣價後,都會不由自主的問,西方的拍賣行,為什麼能把「中國文物」拍賣到如此天價?他們如此抬高中國文物的價格意欲如何?
西方收藏家不是慈善家,國內某些富豪階層「只要貴的不買對的」的文物投機理念,以及這些年瀰漫在國內不健康非理性的「收藏投機」風氣,固然是「中國文物」在國外天價拍賣的推波助瀾力量,可真正的始作俑者還在於那些用「美元和英鎊取代毛瑟槍」,將黑手伸向中國文物的「國際文物販子」和「國際炒家」。
不少西方人收購中國文物並不是他們真正的熱愛中國和了解中國文物,他們有意抬高中國文物的拍賣價,一是為了有朝一日以「高價」賣還給中國和中國人;二是他們吃準了中國人在「獸首」這類當年被掠奪走的文物上所寄托著的沉厚的情感。他們算準了就是中國人視「文物」為國寶,凡國寶必有無限升值空間的「經濟市場規律」,他們所倚賴的又是國人視國寶不能回歸就是恥辱的心態。一步一步,光明正大地利用其掠走的文物,實施他們的第二次掠奪。
代價巨大的回購
不可思議的是,在時下的中國,對於文物的回歸一直有兩個誤區,一個是海外「文物」不回歸,就是恥辱;再一個便是,只要能讓文物回歸,花多大的代價也值得,因為文物是國寶,是國家「尊嚴」的標誌,因為文物的升值空間是無限的。
可是,如果僅從經濟角度而言,文物真的有那麼大的「價值」嗎?如果去除了依附在中國文物中國人「非得不可」的情結,如果我們一旦有了法律追回的文本倚靠與操作可能性,它能「拍」到這個價嗎?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不完全統計,在全世界47個國家200多家博物館的藏品中,有中國文物164萬件,包括民間收藏在內的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總數至少在1700萬件以上,遠遠超出我國本土博物館藏品的數量,這些文物,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戰爭等不道德方式從中國運走的。
如此之多的文物流失在國外,如果我們不惜一切代價都要索回,並以「回購」的方式讓它們回歸中國的話,我們要花多少錢?
具體的數字恐怕就算是把全世界的優秀大腦和計算機都集中起來也無法「準確」計算出來,可有一個數據卻可以用作參考。據了解,流失海外的圓明園獸首1985年第一次拍賣時,價格不過每具500美元,十四年後的今天,在佳士得拍賣的兔首鼠首,估價竟到了2億人民幣。
顯然,我們不能因為視文物不回歸就是奇恥大辱,進而因追寶心切,就讓別有用心的人,用從我們家裡搶走的東西,以天價「賣」給我們,再一次掠奪了我們的財富。
試想,1700萬件以上承載民族情感和歷史傷痕、國人記憶的文物,如果我們都用「回購」的方式來追討,我們要付出多大的努力?要為此被第二次劫走多少寶貴的財富?
記住歷史比追回文物更重要
記得當年八國聯軍掠奪圓明園之後,維克多·雨果曾真誠地說:「法蘭西帝國侵佔了這次勝利的一半成果;今天,他以一種所有者的天真,炫耀著圓明園裡的燦爛古董。我希望,剷除污垢後解放了的法蘭西把這些贓物歸還給被掠奪過的中國的那一天將會到來。」
從雨果這段話中,我們讀到的道德和道義的力量,我們不難知曉於經濟價值的追求之上,人類永遠擁有更高一層的道德價值追求,而對於「文物」本身來說,之所以必須「回歸」所屬國,正在於保持這些文物的道德價值比回歸這些文物的經濟價值更為重要。
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要回歸,僅有「愛國熱情」和「美好的願景」是遠遠不夠的。
鼓勵國內的民間組織出面,跟西方的有關組織進行包括「訴訟」在內的各種方式交涉,使我們捍衛文物主權的態度,為更多的世人所知固然十分必要,可是我們更應當教育國人必須因此而牢記國恥。從那些流落在外的「文物」身上汲取「為何被掠奪」、「因何不能回歸」的教訓和原因,避免遭受「第二次掠奪」、「第三次掠奪」的出現。
文物之所以為文物,除了其自身具有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外,也因其身上或多或少的承載著國人的情感、國人的心願、國人的記憶,而具有了更高更廣更深的價值。
「獸首」也不例外,它的價值首先在於教育國人的道德價值,然後才是其他,對於「獸首」這樣一個承載了如此多的民族情感和傷痕記憶的文物,能讓它盡早盡快地回歸祖國,固然是上上之選,可是,當無償追回的可能性近乎為零,且讓其回歸的代價早已超出自身價值的時候,與其拚命購回它的經濟價值,實在不如更加重視其教育國人毋忘國恥的道德價值。
律師團訴訟未果,「獸首」再次以「天價」的姿態出現在拍賣會上,再一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歷史在時間的鐘聲中漸行漸遠,獸首卻在「水漲船高」的天價中越痛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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