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柏志高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預算案質詢時指出,在引入號碼費及落實其他鼓勵善用號碼資源的行政措施後,政府估計現有的8位數字號碼計劃的使用期可延長至2026年或以後。現時綜合傳送者牌照持有人須為每個電話號碼繳交每年3元的號碼費,以鼓勵服務營辦商向電訊管理局交還閒置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