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黃仁龍指津巴布韋第一夫人格雷絲擁有外交豁免權,在港可免受刑事起訴。本報記者莫雪芝 攝
【本報訊】津巴布韋第一夫人格雷絲早前涉及毆打記者,但律政司以格雷絲有外交豁免權為由,決定不予以起訴。多位議員昨日於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要求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交待有關不予起訴的理據,並要求當局即使不予起訴亦應拒絕格雷絲再入境香港。黃仁龍回應稱,根據現行法例,格雷絲擁有外交豁免權,可免受刑事起訴;至於會否拒絕入境,他表示會交回保安局處理。
黃仁龍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及豁免條例》雖為內地法例,但透過《基本法》附件3規定,同樣適用於香港,包括針對某些人可以拿到外交豁免權。在此層次下,格雷絲享有這方面的權利,即她享有刑事豁免權。
劉江華質詢案件排期不達標
另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早前預期今年的案件將會有所增加。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質詢,為何案件輪候時間越來越長,如有關傳票輪候時間,目標是50日,即使在增加人手後仍需要78日,根本達不了標。司法機構應考慮增加有關開支,否則擔心本港的司法質素會受到影響。而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建議,有些違法行為是以傳票形式處理,會否建議改以其他形式,如將部分傳票轉為定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