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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農奴外出幹活逃跑,農奴主強迫農奴戴上鎖鏈勞動。
正在北京民族文化宮展出的首個「西藏民主改革50年大型展覽」,通過500多幅圖片、180多件實物和大量的文獻檔案,向世人揭示了處於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的舊西藏,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歷史真相。50年前生活在舊西藏廣大農奴、奴隸不僅終身依附於農奴主,沒有基本的人生自由,而且還飽受「差多租重利錢高」之苦、生活極度貧困淒苦。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處於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之下,由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組成的農奴主階級(佔當時西藏總人口不到5%)對廣大農奴和奴隸進行極其殘酷的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
領主狂壓搾 無償差役重
三大領主佔有絕大部分生產資料,對沒有任何生產資料的農奴的剝削形式主要包括繁雜的徭役、賦稅、地(畜)租在內的烏拉差役。在封建莊園內,農奴主將土地分成兩個部分:相對肥沃的土地,留作莊園的自營地;小部分貧瘠的、邊遠的土地則是以奴役性的條件分給農奴使用的份地,農奴為了使用份地,必須自帶農具、口糧,在莊園的自營地上進行無償勞動,剩餘的時間才能在自己的份地上勞動。在農忙或農奴主有事時,還要出人畜力無償地為農奴主搬運物資、修建房屋,或做其他雜役勞動。
比如,十四世達賴的攝政達扎的達隆絳莊園當時共有土地1,445克(1克相當於1畝),全勞力和半勞力農奴81人,全年共支差21,266天,折合勞動量為67.3人全年服勞役,即83%的農奴全年無償地為農奴主支差服役。
而除了莊園內差外,農奴還得給西藏地方政府及其下屬機構支差,其中負擔最重的是運輸差,西藏地廣人稀,交通不便,各種物資的運輸全靠人背畜馱。據統計,舊西藏地方政府當時徵收的差稅就達200多種,農奴為地方政府和莊園領主所支的差,一般要佔農奴戶勞動量的50%以上,有的高達70%至80%。
欠下子孫債 代代還不清
另外,農奴主通過放發高利貸給沒有任何生產資料的農奴,進而達到他們盤剝目的,農奴所負的債務有新債、子孫債、集體攤派債、及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產而告終的「連保債」等等,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輩輩欠下的、永遠還不清的子孫債。
展覽資料顯示,歷代達賴喇嘛設有專管自己放債的機構「孜布」和「孜窮」,這些機構將每年對達賴的部分「供養」收入作為高利貸放給普通農奴,牟取暴利。據1950年這兩個放債機構賬本的不完全記載,共放高利貸藏銀3,038,581襾,年收利息303,858襾。
高利貸盤剝 越還越多債
與此同時,西藏各級地方政府也設有為數不少的放債機構,放債、收息成為各級官員的行政職責。據1959年的調查,拉薩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三大寺共放債糧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放藏銀57,105,895襾,年收利息1,402,380襾,高利貸盤剝的收入佔三大寺總收入的25%至30%。
農奴次仁貢布回憶說,其祖父曾向色拉寺借糧債50克(1克相當於14公斤),祖父、父親和他三代人還利息達77年,共付利息糧3,000多克,直到西藏民主改革前夕,債主說他還欠10萬克糧食。而另一位來自東嘎宗的農奴丹增表示,1941年他借了農奴主1克青稞,到1951年,農奴主要他還800克,因實在還不起債,丹增只得逃往他鄉,隨後其妻被逼死,7歲的兒子被抓去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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