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最近,供港蔬菜制度的規管,再度受到立法會關注。有商販曾經向內地的質檢局、特區政府及立法會議員反映,指出現時有些來港蔬菜的源頭不明,他們希望可以盡快改善有關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註冊供港菜場制度的原意是保障來港食物安全,2007年後,當局改革了有關制度,實施新的標籤辦法,令蔬菜一旦出現問題,亦可盡快追查源頭所在。筆者認為,這個制度值得支持。
不過,這個制度在運作時可能出現了一些紕漏,令內地駐港菜場的東主及香港的批發商販時有埋怨,認為造就了一些源頭不明的蔬菜來港。筆者亦曾查證商販的投訴,他們的憂慮並非沒有理據,現時供港的蔬菜,是有可能出現供港菜場名稱與標籤不符的情況,換言之,香港市民所進食的蔬菜,可能並非來自有規範的註冊菜場。
雖然特區政府常常指出,現在的供港蔬菜很安全,經他們抽驗,合格率達到99.9%,但從筆者的角度考慮,要從制度出發,確保所有蔬菜是來自註冊供港菜場,市民才能長期食用無憂。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與內地政府商討,除了按照現時的內地《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管理辦法》施行外,亦可考慮以下兩個方法:
首先,特區政府可在得到內地政府的同意下,配發有限額及有編號的標籤,該等菜場在每發出一批蔬菜至香港,除了貼上港方發出的標籤外,亦需作記錄,以備有需要時核對蔬菜的去向。另外,本港有六成的蔬菜是經深圳的南山供港農產品加工配送中心所配送,香港可爭取在該地設立觀察員制度,由食環署的衛生督察駐守,協助內地的蔬菜有秩序及有規範地送至本港。
註冊供港菜場的制度是有改善的空間,筆者深切希望兩地政府從保障市民的角度出發,合力將這個制度完善化,使到市民無須再為蔬菜的來源問題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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