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 財政司司長
香港的稅例簡單而具高透明度,不但沒有為吸引外資而提供任何特殊的稅務優惠,更有嚴謹而有效的反避稅條文。此外,香港更沒有銀行保密法。把香港與「避稅天堂」相提並論是絕對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我們一方面會繼續向國際社會解釋香港的情況及打擊避稅的工作,而另一方面亦會全速推進修例工作,盡快落實這個於長短期均對香港有利的措施。
二十國集團(G20)峰會4月2日在倫敦完滿結束。各國領導人為抗擊全球金融危機達成了一系列的共識。G20領導人對打擊避稅行為及提升各國之間稅務資料交換安排的高度重視,令很多人關注到什麼國家或地方會被列為「避稅天堂」。
「避稅天堂」一般是指一個地方透過零或象徵性的稅率、複雜和不透明的稅例或銀行保密法,針對性地吸引外來資金到該地以逃避別國的稅項。在香港營商或對香港稅制稍有認識的人士都清楚知道香港絕對不是「避稅天堂」。
簡單低稅制並不代表是「避稅天堂」
香港的低稅率是我們一向審慎理財,量入為出的結果,絕不是為了吸引避稅資金的象徵性稅率。香港的稅例簡單而具高透明度,對本地和外來納稅人一視同仁,不但沒有為吸引外資而提供任何特殊的稅務優惠,更有嚴謹而有效的反避稅條文。此外,香港更沒有銀行保密法。因此,把香港與「避稅天堂」相提並論是絕對不合理和不公平的。
香港對外地投資者的吸引力,除了具競爭力的稅率外,亦因為我們擁有完善的營商環境、良好的司法制度、一流的人才及背靠祖國的優勢。
為了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特區政府從1998-99年起,積極尋求與我們的主要貿易夥伴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這些協議可消除兩地之間的稅務不明朗因素,降低某些預扣稅稅率,有助促進貿易、投資和人才交流。特區政府稅務局亦有根據協議的條文,與其他締約政府的稅務部門交換稅務資料,以防止避稅行為。
由於《稅務條例》的限制,現時稅務局只能收集與本地稅務有關的資料,但國際上最新的資料交換安排已超越此限制。現時大部分國家採用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條文,已訂明締約地區不能再以所索取資料與本地稅務事宜無關而拒絕交換資料。我們目前的法律限制,成為香港擴大協議網絡的主要障礙,亦導致某些國家質疑香港的稅務透明度。
事實上,香港一直明確支持國際社會提升稅務透明度的工作。早在2005年,香港已經在墨爾本舉行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稅務論壇上,公開地表明支持OECD稅務透明化的原則。
我們當時已公開承諾經諮詢後,會積極考慮修改法例,以配合OECD的最新資料交換標準。由於採用國際上最新的資料交換安排會涉及增加稅務局的權力,我們認為必須小心考慮社會人士的意見。為此,我們已分別在2005年及2008年就此問題進行了兩輪諮詢及向業界解釋我們的建議。
推進稅務條例修改工作
在2008年的諮詢後,我認為工商及專業界已有較明顯的共識,普遍認同放寬稅務資料交換安排是國際大勢所趨,有助擴大香港的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網絡,對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有利。因此,我在二月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政府會於今年年中之前提出具體修例建議,令香港的資料交換準則盡快與國際標準接軌。這個適時的決定獲得OECD和我們貿易夥伴的正面評價。
由此可見,在「避稅天堂」問題仍未在G20峰會上急速升溫前,特區政府已一直採取措施,積極回應國際社會對稅務資料交換的關注。
雖然有關的修例建議是為了提升香港長遠的競爭力,但國際間的高度關注無疑增加了立法的迫切性。我們一方面會繼續向國際社會解釋香港的情況及打擊避稅行為的工作,而另一方面亦會全速推進修例工作,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我們期望在立法會及業界的支持下,盡快落實這個於長短期均對香港有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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