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德
從後台走出時,天色已很晚了,時值盂蘭,街道兩旁都有人燃點香燭,焚燒紙錢,主事者多為上一輩婦人,她們認真地執行儀式,確信物件經過焚燒和拜祭,將到達另一空間。香燭之火不單照亮她們的臉,也變易了神態;我回以同樣認真而恭謹的目光,每感她們的拜祭與我們的彈奏,都是一樣的儀式。
音符彈出後會抵達什麼空間?它們一顆一顆的從樂譜經過我手,走入可聽的空間,卻只那麼一瞬,就不再可以聽見。我們,奏者以手指追逐音符的流逝,讓它們在時流中暫得延續;唯其流逝而成就其美,它們確實不應停留,它們,這樣的美,應該流逝。但我們呢?奏者的時間,奏者的情感又如何?它們不論美與不美,同樣流逝。然而一刻悵惘過後,便該醒轉,因為流逝及對流逝的認知,更催生對真實和公理的不能流逝的堅執:是真實就是真實,不能當作沒有發生,也絕不能因非而得利,就肯定原初的非,何況那因非而得利的因果根本虛渺,因非而所得之發展,實為侵害。枉尺直尋而利,古人不為,道理何其簡單,誰都知道,使真實屈枉的,另有不能宣之於口的根本原由。
它們已流逝,不,它們不能流逝。對音樂流逝的認知,催生對真實和公理流逝的抗衡,這樣的音樂才沒有白白流逝。「一支結他奏出無題的問句/另一支答以空谷的回音/抖落的煙灰未曾燃盡/指頭碰觸的指板逐漸磨蝕/奏者比樂音更飄忽」。夢還在,我問身旁的樂友,什麼是真實?什麼是公理?他以更堅定和坦然地走向流逝的樂音告訴我,真實不可以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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