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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坐監不入教導所 16歲毒女如願囚3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7-2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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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16歲女生,因販毒罪成被判監3年。圖為她的親友聞判後離開法庭。

 【本報訊】16歲中三女學生淪為毒品拆家,聲稱於同學處取得「K仔」並向他人兜售,終被警方揭發,並在其寓所搜獲總值2,000多元的「K仔」。涉案女生早前承認販毒罪名,原可獲判入教導所,但她為盡早受罰完畢,竟堅持接受監禁。法官痛心被告並非真心改過,即使判她入教導所,也是浪費時間和資源,最終判她入獄3年。

警搜寓所 檢40包K粉

 案發時年僅16歲5個月大的被告葉嘉莉,就讀於馬鞍山仁濟醫院董之英紀念中學三年級。案情透露,警方於今年3月17日展開反毒品行動,前往被告位於沙田廣源h的寓所搜查,在客廳一個銀包內,發現40小包白色粉末,稍後被告自行往警署自首,並向警方招認搜獲的粉末為俗稱「K仔」的氯胺酮,是1名姓巫男同學託她保管,並叫她以每包100元出售。她承認曾替巫某送貨2至3次,收到共300元。

 被告早前承認1項販毒罪名。由於被告堅拒判入教導所,暫委法官林偉權再三查問被告原因,坦言希望給予年輕犯罪者改過自新的機會,並特別要求被告在庭上解釋堅持判監的理由。一臉稚氣的被告向法官稱她決心改過,希望法庭判以監禁作為最深刻的教訓,亦坦言估計判監的懲罰期較短,遂選擇接受判囚令她盡快重投社會。

法官斥不求改過令人痛心

 法官判刑時對案件表示惋惜,形容罪行十分嚴重,斥責年輕的被告一向接受監管不足,愚蠢無知、誤交損友、尋歡作樂,於2007年更染上毒癮。

 被告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已多月,雖然期間表現良好,並聲言決心改過,但法官直言並不可信,認為被告仍未好好反省,根本未能從錯誤中學習,更不求改過,只是在「計數」如何盡快刑滿,其行徑令人痛心難過。

指不會輕判年輕毒販免成風

 另外法官指年輕並非販毒者輕判的理由,目前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年輕人的愚昧進行販毒活動,又以為法庭對年輕的「棋子」會作出輕判。上訴庭已表明不會就年輕販毒者予以輕判,以免有人專門利用年輕人作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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