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被告到尖沙咀一間的士高消遣,其間吸食Fing頭丸及K仔。
4月27日 被告相約死者到石硤尾寓所性交期間,將她扼斃。
4月27日 被告將死者肢解後,將碎肉沖進廁所,部分人骨則棄置街市用作盛載豬肉的竹籮內;被告更將死者的頭顱放在紙袋內,然後乘巴士到九龍城碼頭拋落大海。
4月27日 晚上被告致電友人表示「殺髐H,唔知情下捏死個女仔」。
5月6日 被告的友人在網上看到少女失蹤新聞,案情與被告早前透露相似,於是報警將被告拘捕。
5月7日 相約死者進行性交易的男子看到報章報道死者失蹤的消息,隨後到警署報案。
5月9日 警方從被告居住的大廈水渠內收集死者的人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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