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違例等客被「抄牌」,但因拒絕合作被帶返警署。司機指一名警長在警署內多番向他虐打,將他打至肋骨骨折,警長又譏笑司機的髮型和宗教。警長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否認控罪開審。被告周一傑(40歲),案發時駐守赤柱警署巡邏小隊。
52歲司機周仲生供稱,去年10月20日下午近6時在赤柱新街限制區等客,期間有警員向他發告票,要求出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司機認為警員「貪得意」才檢控他,加上不肯透露索取的理由,遂拒絕合作。包括被告的另3名警員到場增援,但事主拒絕下車,他們遂把司機拉出車外,制服他後押返赤柱警署。
司機拒下車被押返警署
司機稱到達接見室後,坐在一張椅。被告脫下他的眼鏡,雙手拍打其臉頰,左胸位置亦被襲2次。司機形容「痛到入心」,身體痛苦向前傾,若是瘦弱的女性已暈倒。被告未肯罷手,司機感到有人用拳頭打其背部頸椎,信奉基督教的司機立即高呼:「主耶穌,主耶穌」,但反遭被告相譏:「你係基督徒,我係天主,你地呢班逃兵。」
被告一邊指司機自行修剪的髮型醜陋,一邊夾雜粗口說:「你個嘜頭」,繼續打他背部。被告繼而質問司機是否有精神病,司機雖然否認,但仍被襲擊。雖然被告向在場2名警員,以及一名女警投訴,但均未獲理會,被告更聲言:「我呢度最大。」控辯雙方的同意案情指,的士司機當晚被帶往香港仔警署後,要求送院。他在律敦治醫院檢驗時,發現其中一條肋骨骨折,事件終交由警察投訴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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