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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犯罪集團以125元的土地查冊費,取得紅磡海逸豪園一豪宅業主的個人資料,然後以一萬元僱用道友假扮賣家,再偽造身份證明等文件,將單位以低於市價2成在網上放盤,吸引多名地產經紀聯絡熟客「睇樓」,誤以為「執到筍盤」,並即時落訂。期間,犯罪集團利用新買家資料在14天的「入冊」空檔期,成功騙取2名買家合共近140萬元訂金。負責出面簽署文件的「冒牌業主」,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詐騙及串謀詐騙等3罪,被判入獄4年。
案中涉及的物業為紅磡海逸豪園第4期海逸灣第17座,一個面績1,470平方呎的3房2廳海景單位。業主陳聖輝是內地人,於2008年5月,以1,300萬元購入該單位後,透過地產代理以月租3萬元放租,所以多間地產代理均有該單位的門匙。本年2月21日,利嘉閣的經紀在公司網頁發現上述物業以990萬元放盤,價錢低於市場,即聯絡熟客侯佩華睇樓。侯感滿意,根據網上資料聯絡被告,雙方議價後,被告同意減至888萬元,買家同意支付一成訂金,而被告更約經紀於3月1日晚,在落馬洲簽立臨時合約。
放盤價低 地產代理上當
被告向經紀出示中國身份證及雙程證件,2證件上的相片均為被告,但姓名卻是陳聖輝,被告簽立臨時合約後,經紀把買家簽署的88萬元支票交給被告,被告把支票存入預先以業主名義在銀行開立的戶口,同月5日即把支票兌現及全數提走。
有買家見簽名可疑取消交易
第2宗騙案發生於2月初,太陽物業代理得悉上述單位放盤,乃知會熟客黃子覺,經紀與被告議價後,獲減至912萬元,買家即簽出50萬元面額的支票交給經紀,3月4日經紀在上水火車站與被告見面,並在查看被告證件後,簽立合約,再把支票交予被告。經紀曾要求影印被告的中國身份證,但被告以趕返內地為由拒絕。翌日被告將支票存入銀行,銀行閉路電視把被告樣貌拍下。警方根據被告手機紀錄及資料,於3月13日將被告拘捕,被告聲稱收取名為「明哥」的男子1萬元,假冒業主犯案。
案中另一名梁姓女買家透過中原地產經紀聯絡「冒牌業主」,同意先支付該面積1,470平方呎豪宅單位售價的半成作訂金,後來經紀替買家查冊,得悉原業主的個人資料及簽署模式後,才約被告簽署臨時合約,但發現被告以英文簽署,與查冊文件上業主以中文簽署有異,即時擱置交易,要求被告委托律師行才繼續交易,而被告拒絕後離去,所以第3名買家未被騙去47萬元訂金。
被告從謀不能輕判囚4年
主審暫委法官林偉權昨在判案時指,被告聲稱於本年初在元朗遇上一名叫「明哥」的男子,對方以一萬元收買他犯案,並非案中主腦。但被告和他人都是經精心策劃,進行連串詐騙,被告出面冒充業主,和新買家及地產經紀聯絡,又借出名義在銀行開立戶口,以便收贓。所以被告是從謀,不能獲輕判,尤其是主謀若沒有被告出面行事,罪行就不能成功,考慮案中有2名買家分別損失88萬及50萬元訂金,判被告入獄4年。36歲的被告張正揮,昨承認2項詐騙及1項串謀詐騙罪名,被告過往有21次案底,大部分與毒品有關,其餘為偷竊及爆竊等,被告於2005年9月因販運毒品罪被判囚5年2個月,去年8月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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