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兩岸關係發展到今天,迫切需要突破政治和談判瓶頸。馬英九屢屢提出「撤飛彈」作為和談的前提條件,姑勿論馬英九的背後目的是什麼,筆者認為,北京方面可以以兩岸先談導彈發射通報機制作為回應。其實,兩岸簽訂某種形式某種類型的導彈發射機制,比沒有實際意義的「撤飛彈」,對兩岸的和平發展更有意義。
俄羅斯總理普京的中國之行中,兩國簽訂了彈道導彈發射通報協議,引起全球的關注。筆者認為,其實兩岸應該盡早簽訂各種導彈發射通報協議,這既可作為回應馬英九要求大陸撤導彈的一個措施,更可營造兩岸和平氛圍,為兩岸簽訂一攬子的包括軍事互信機制等在內的和平協議走出第一步。
通報導彈發射免擦槍走火
在目前的國際和兩岸環境下,戰爭的可能性非常低,簽訂導彈發射通報協議,政治意義大於軍事意義。簽訂有關協議,最主要是向外界顯示雙邊的「親密」關係。目前,美國和日本、美國和韓國之間有這種協議,美日和美韓有軍事同盟關係,通報導彈發射是應有之義。另外,美國和俄羅斯也有這方面的協議,充當預防擦槍走火式核大戰的防火牆。
一九九四年,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俄羅斯時,中俄簽訂導彈互不瞄準對方的協定。一九九六年,兩國又達成協議,互相通報邊境地帶一百公里內的軍事活動。但當時約定的通報導彈活動只限於短程導彈。彈道導彈的射程可分為短程、中程、遠端和洲際四種,可以攜帶核武的多是中遠程的彈道導彈。
現在中俄兩國簽訂的是《彈道導彈和商用艦載火箭發射通報協議》,這個協議規定兩國要通報導彈的飛行高度和射程等最重要的軍事資訊。發射導彈,是國際公認的高度機密,不是非常友好的國家不會通報,而筆者甚至認為中俄的協議帶有兩國「準核武通報」的濃厚色彩。事實上,中俄兩國在核武政策上有所不同,中國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不對無核武國家使用核武;但莫斯科認為,只有保持先發制人的權利,不作出不首先使用的承諾,才能真正發揮核武的威懾力量。由於俄羅斯在與美國的軍備競賽上,在常規武器領域大大落後,因此更依賴核威懾。在這個背景下,俄國發射核武需通過岸基或海上導彈。中俄的新通報機制,等於說俄國發射核武必須先通報中國;而中國一旦在台海、南海和對印度作戰中使用彈道導彈,也要通報俄羅斯。因此,誰也不能小看這通報機制。
從兩岸的民族感情看,既然北京可以將發射各種射程彈道導彈的情況通報給俄羅斯,那麼為何不能通報給台灣呢?而兩岸要和平,馬英九政府要求大陸「撤導彈」,那麼為何不想一想也搞一份通報協議呢?
由兩岸軍方先談判可避名分問題
懂軍事的人都知道,馬英九的所謂的「撤飛彈」,在軍事角度看,是毫無意義的,大陸的導彈不是僅佈置在東南沿海可以覆蓋台灣全島,就是遠在中原大地,遠在新疆,內蒙也同樣可以威懾台島。所以,民進黨還提出「銷毀飛彈」的要求。
然而,民進黨是更為幼稚,大陸導彈作為戰略武器也不是單純針對台灣,還有在國際上軍力平衡的問題。再說,要銷毀,也不會是大陸單方面的行為,必須是兩岸同步進行。實際上,「撤飛彈」也好,「銷毀飛彈」也好,台灣方面有任何軍事上的要求,不是靠隔岸喊話就可以實現,真的要做,還是要雙方坐下來談。
現在,台灣方面怕兩岸談判,一個重要問題是名分問題,兩岸各以甚麼名義去談。北京過去提出用國共兩黨談,可是台灣已不是「黨國」,加上馬英九怕被矮化,怕被指賣台,影響連任,只好將和平談判往後推。
而兩岸導彈通報機制,則可以由兩岸軍方出面去談,這就可以避開兩岸談判中定位的難點。如果談成,大陸的導彈威脅可除,相信可為馬英九連任加分。有助馬英九連任,這也就成為促使馬英九加快開展兩岸政治和談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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