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1歲的車神「盲亨」詹昌盛,早前因牽涉兒子傷人案而被警方通緝,至今年6月「盲亨」涉未能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抗拒及襲擊警員。「盲亨」昨日原就該3項控罪受審,但卻缺席聆訊,裁判官決定發出拘捕令緝拿「盲亨」。
審訊原定在昨晨9時30分開始,期間法庭保安多次在庭外呼喊被告名字,但每次都沒有回應。裁判官羅德泉多番押後等待,直至上午約11時10分,決定發出拘捕令緝拿「盲亨」,並取消其保釋,保留充公其保釋金的決定。
此案在6月初首次提堂時,辯方律師提出保釋申請,表示詹從未棄保潛逃,但遭法庭拒絕。至第2次提堂時,「盲亨」才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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