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如果說「五區總辭」是鬧劇,炒作「釋法」則是二部曲。放出流言蜚語,訛稱全國人大會透過釋法解決「普選」的定義問題,包括立法會功能界別的存廢等,不過是企圖混淆視聽的小把戲,謠言不攻自破。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指出:「功能界別的處理有難度,所以2017年先普選行政長官,之後再普選立法會。現在並不存在任何對普選敲定定義的問題,亦不存在釋法的問題,亦無人說過要釋法,亦無人提過說要釋法。」
根據《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確對香港政制發展具有釋法權。但是,人大釋法是一個影響甚廣、關係重大的問題,非到特殊時期不會隨意而為。現今政改諮詢,僅僅是討論2012年的政改問題,還未到全面普選一步,更談不上立法會功能界別存廢的問題,故根本不存在人大釋法問題。
香港政制發展必須循序漸進,這是《基本法》所定下的準則。因此,在憲制程序上,現時政府只能處理2012年兩個選舉的選舉辦法,不可以處理2020年立法會普選的具體問題,或功能界別日後的發展問題。對於這些問題,香港目前仍然有11年時間去充分討論。此時放出「普選釋法」的流言蜚語,表面上「純屬揣測」,實際上完全是「炒作」。
雖然「無人說過要釋法」,但「炒作」依然不斷,目的只有一個:挑撥香港市民與政府及中央的關係,為「五區總辭」鬧劇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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