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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帶女往「體檢」,在深圳火車站形跡可疑,被民警跟蹤到火車站大酒店拘捕。圖為深圳火車站。 設計圖片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16日電】僅有初中學歷的香港無業男子沈國強,假冒香港政府「秘密組織」成員,以各種理由騙年輕女子接受其身體檢查,8名高學歷香港女子共被騙50萬元,其中4人更被沈以「提取性分泌物」所誘騙,與其發生性行為。事後,所涉及的8名女子全無報案,案件揭發是因沈去年底,帶其中一名女子到深圳火車站大酒店做「身體檢查」時,因形跡可疑,被民警扣查。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日前以詐騙、強姦兩罪,判沈國強有期徒刑19年,並罰款人民幣10萬元。
去年12月29日10時許,深圳車站派出所民警在深圳火車站外圍巡邏時,發現一男一女形跡可疑,隨即展開跟蹤。民警跟蹤二人到火車站大酒店一房間門口時,上前盤問,年輕女子支吾以對,稱男子為她做身體檢查,每次收港幣2,000元;男子則承認收了錢,但並非醫生。民警覺得可疑,將二人帶回派出所審查。
警方盤問得知,該名55歲男子為沈國強,無業,只有初中學歷,與同行女子均為香港人。警方調查分析,沈國強涉嫌犯罪,以檢查身體為名,對多名港女騙財騙色,警方隨即將他扣查。
訛稱受害人父患癌 要求加入「組織」
警方表示,沈國強的詐騙手法很簡單,以電話聯繫年輕女子,假冒醫生,稱自己隸屬於「政府某秘密組織」,然後極盡吹噓之能事,慣常的說法是訛稱受害人的父親患有癌症,並指她曾遭父親迷姦,因此要求受害人加入其所屬「組織」接受監管,由「監管醫生」(即他本人)對她做身體檢查,提取性分泌物,以確定是否仍繼續被其父性侵犯,否則即報警。
法庭上,最先受騙的莫氏姐妹以證人身份作供時稱,02年7月至03年7月,沈國強用上述手段,從她們兩姐妹手中騙到「檢查費」9,600港元(每人每月檢查費400港元,共給付12次)。在02年7月和03年1月的「檢查」中,沈更以檢查的名義與姐姐發生了性行為。姐姐阿英稱,她心裡很不好受,壓力很大。自稱是為了保護自己,為了不再受父親侵害而被迫接受這種「檢查」,否則絕對不會被沈得手。
生意失敗買手機等作騙財藉口
警方稱,沈國強以類似手法,由02年7月至08年12月間的6年多裡,頻繁地對8名港女進行每月例行的「身體檢查」,每次除收取400港元至2,500港元不等的「檢查費」外,並以檢查身體的名義與4名港女多次發生性行為,還編造手機丟失、做生意失敗等借口,要港女給他買手機、支付律師費、冷藏費,得手財物共計33萬餘港元、人民幣17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沈國強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和強姦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罰款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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