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為有一副美齒向牙醫要求做牙套,怎料牙醫打磨部分牙齒過多,又擅自為病人「杜牙根」,令他牙齒變形及引致牙齦炎。事主有感容貌受損,連鏡子也不敢面對,患上嚴重抑鬱症,並曾企圖跳樓輕生,終入稟向高等法院指牙醫疏忽,法庭昨判牙醫需向病人賠償約177萬元。
原訟人為郭志權,被告為牙醫李中歷。由於被告承認責任,法官是次只就賠償額作出裁決。
案情透露,事件發生於2001年,當時28歲的郭志權在國泰航空飲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工作。同年6月向被告求診要求鑲牙冠,被告同意為郭21顆牙齒鑲假齒冠和齒橋,先要打磨19顆牙。同時,被告未經原訟人同意下,擅自為他做俗稱「杜牙根」的根管治療。然而,在手術後因假牙引致痛楚,說話不便,郭同月向另一名牙醫查詢,結果發現打磨的牙齒中有11顆打磨過多,而「杜牙根」則在未完全處理好前便鑲上假齒冠和齒橋,原訟人需拆掉已鑲上的假牙及再次「杜牙根」。
原訟人患嚴重抑鬱曾企跳
雖立刻作出補救,但原訟人牙齒已出現功能障礙,咬合出現問題,整排牙齒外觀已變形,並引起牙齦炎,牙床流血,嘴唇變大並向外翻,嘴巴緊閉時會因磨牙發出聲音,並持續牙痛和頭痛。熱愛戶外活動的原訟人手術後欠缺自信心,認為自己已變醜,拒絕照鏡及害怕與他人說話。去年,原訟人進行手術脫掉早前鑲上的假齒冠和齒橋,並鑲上暫時的齒冠,現時仍需每年覆診。
被告備受儀容受損打擊,多次向精神科中心求醫,精神科醫生指他受到牙齦和牙齒劇痛影響,食慾不振、體重下降及有失眠等問題,常以淚洗面,診斷他患有嚴重抑鬱症,需服食抗抑鬱藥物。郭因牙齒問題和情緒受困擾,影響工作表現,自05年便請病假,直至本年初才復工,但仍未可應付以往的工作。此外,原訟人有2次自殺念頭,曾嘗試跳樓輕生。他現時尚接受精神科治療,估計尚需2年時間才完成治療。
被告因失誤在04年遭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停牌2個月,現時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的網頁上,仍有一名同名的註冊牙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