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聖誕佳節,舉酒慶祝無可厚非,但切勿醉酒駕駛,以免害己害人。警方在聖誕節期間加強執法打擊酒後駕駛,在全港各區交通要道設置路障,向駕駛人士進行隨機酒精呼氣測試。警方表示,於平安夜及聖誕夜期間,共抽查858名司機進行隨機酒精呼氣測試,當中7人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將被檢控。
歡度平安夜及聖誕,不少市民外出到酒吧、食肆、娛樂場所或參加私人派對狂歡,其間少不免飲酒慶祝,警方打擊醉駕的力度也必須加強。
48小時抽驗858司機
警方發言人表示,本月24日凌晨5時至26日凌晨5時期間,警方在各區主要交通幹道進行42次隨機酒精呼氣測試行動,抽查858名司機,包括私家車、的士、巴士、電單車及小巴司機等,其中7人的體內酒精含量超標。
今年2月初開始,法例賦予警方權力隨時隨地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抽查,若每100毫升呼氣測試內含超過22微克酒精,司機便會被拘捕。醉駕首次被定罪會被罰停牌最少3個月,再犯則停牌最少3年,並有可能被判入獄3年、罰款2.5萬元及扣10分;若醉駕導致他人死亡更有機會被控以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入獄10年、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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