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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水師提督李准
王 政
「禮失求諸野」。這個「禮」在今天看來,倒不一定是種「儀式」,而更多的是對「歷史」的尊重。近代(從鴉片戰爭開始)中國社會無論從政治、經濟還是歷史、文化都經歷了一個「三千年未有之變局」。故如何理解這段歷史也成了個大問題。在這裡「非禮記」或索隱、或評點、或發微、或記述,每篇介紹近代中國一位人物或者一件大事。以「非理」的形式向那個「非禮」的時代致敬!
1911年4月,辛亥黃花崗之役失敗後,支那暗殺團團員決議在粵行刺兩廣總督張鳴岐和水師提督李准。林冠戎自請為執行員,並改名「冠慈」,深怕一旦失敗,以免傷其母心。陳炯明介紹陳敬岳為執行員,馬育航,鍾秀南擔任運輸炸彈。後有潘賦西,劉鏡源亦願擔任執行。所以冠慈,敬岳,賦西,鏡源分四路守候,觀察張、李行動,伺機行事。
陳敬岳,字接祥,廣東嘉應人。世家子。幼年求學,不事章句,尤鄙科舉業。幼即赴南洋經商。1903年赴海外遍歷南洋各島,設帳授徒,向學生灌輸「漢賊不除,滿清不覆;滿清不覆,中國不強」。嗣後加入「中和堂」,於馬來亞加入同盟會。辛亥,返穗參「三.二九之役」,事敗,走港,入支那暗殺團。
1911年8月13日午12時許,李准至雙門底,冠慈乃取彈引爆。據15日香港《士蔑西報》的報道,李准右手受微傷,腰部則有兩寸闊的傷口,二十衛兵中有八人受傷,而轎夫受傷最重,一轎夫足被炸斷。冠慈因為已抱定必死的信念,乃是攜帶炸彈衝入隊中,當場殉難。敬岳在城外,載兩彈於小木箱內,由長堤尾追李准至大南門口。聞巨響,知冠慈已行動,折入仙湖街,給警察發覺其神色有異,且剪短髮�茼頦芊A遂被捕。張鳴岐親自審問,敬岳直認黨人不諱,說可惜無溫生才之幸運,能成功地完成其任務。當時,敬岳得免一死,但到廣東光復前夕的11月初裡,才被清吏李世賢殺害。
李准於廣東光復後,曾致函陳炯明,對敬岳之死,有下面一段的解釋:「競存都督麾下,素未謀面,然常聞莫任衡君(前諮議局議員)為道我公高世之才,欽佩無已。既又觀我公光復惠垣時,軍令森嚴,秋毫無犯……至陳敬岳一事,准於受傷時,即緘告張鳴歧,免其一死,斯事已登之報章,准已不殺之於前,豈於將反正時,復處之於死地?前後不符,事可明矣……乃民賊張鳴岐密諭李世桂,使其殺之而不告准,推其意,故欲使民軍仇准,則准雖反正,亦將無容身之所。故於鄂省起義後,即殺陳敬岳,准在虎門,實未聞其事……嗚呼。事若不白,粵人嫉我日甚,准將何以立於世也。陳敬岳事亦請代為表白,使准他日猶可為民國一分子之力,不致被嫌疑以終身。」
民國元年,陳炯明將陳敬岳、溫生才的遺體,移葬於黃花崗上,並舉行了一個隆重的改葬禮,參加典禮者逾萬人。林冠慈的遺體,亦於廣東光復後,得以改葬。 (非禮記.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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