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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從孔子的夫妻關係想想「女子與小人」。
王向東
看到幾篇文章,都說及孔子「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香港《文匯報》二○一○年三月三日許莉莉先生《孔子如何看待女性》認為「這裡的『女子』是指『女中小人』。正如男子中有小人那樣,女子中也有小人」;《雜文報》三月二十六日宋志堅先生《孔夫子的「男女關係」觀》依孔德成《論語集注》,則把「女子與小人」理解為「臣妾」和「僕隸下人」。也許各有道理。對此,我有一點不同的看法,向大家請教。
我認為,要理解「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必須先了解一點背景,尤其是孔子的婚姻狀態。第一、當時的社會,不可能是一個男女平等的社會,而孔子也不可能跳過他的時代;第二、孔子這句話,不是作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最高指示」而被傳達於天下的。《論語》記載的,多是師生之間的談話。可能某次說及家庭問題,學生也基本認同,這才記錄下來,編進《論語》;第三、孔子的家庭生活似乎並不和諧,夫妻對幸福的看法似乎不盡相同,這才讓他產生這種牢騷。
孔子的婚姻,其實是很失敗的。王肅《孔子家語》卷九說孔子十九歲結婚,第二年就有了一個兒子。孔子三歲喪父,十七歲之前喪母。一個孤兒,司馬遷說他「貧且賤」,為何卻能在十九歲「娶於宋之亓官氏」?孔子有九個姐姐和一個哥哥。今人除了知道他們均屬同父異母,以及他哥哥孟皮是殘疾人而外,其他一無所知。他能夠「娶於宋之亓官氏」,有沒有得到哥哥姐姐的幫助?看來,可能性不很大。一個「貧且賤」的孤兒,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娶妻生子,生兒子還有國君賜魚,說明婚姻初期還是很圓滿的。到孔子初為魯之委吏乘田,可能就是為生活所逼了。楊絳寫《孔夫子的夫人》,說:「『女子小人』雖然難養,孔夫子一定『養』得很有辦法。」其實未必。孔子不是官場混混,太太嫁給他之後,一定跟�茈L吃過多年的苦。她後來離開孔子,離開這個家庭,是事實。有學者認為她後來改嫁他人。我沒有看到證據。有證據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她是否改嫁,總之,她後來不再是孔子太太。
孔子婚姻失敗,最可能的原因,我看是貧窮。《論語.陽貨》所載「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在我看來,是一個男人難以養家餬口的真實感嘆。所謂「難養」,不過是一句貧窮人家的大實話。這個「養」,首先必須有相當的物質條件。《韓非子.五蠹》說:「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可見物質條件在當時的重要程度。其次,這個「養」同時必須具備必要的精神條件。《論語.為政》子游問孝,錢穆《論語新解》翻譯說:「現在人只把能養父母便算孝了。就是犬馬,一樣能有人養�荂C沒有對父母一片敬心,又在何處作分別呀!」所謂「女子難養」,我看亦當作如是觀,即,她可能更需要感情上的呵護。再次,在當時社會背景下,女子沒有經濟獨立的可能,她們依靠丈夫或子女養活,不是她們的過錯。太太不是匏瓜,焉能繫而不食?觀察孔子一生,不求做官,只求行道,周遊列國而處處碰壁,僅僅依靠學生交的一點學費,其生活水平恐怕就很難讓太太滿意。他那種「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的生活態度,恐怕就更讓太太失望。《論語.雍也》子曰「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我看是有感而發。所謂「人不堪其憂」,第一個人,恐怕就是他的太太。何況,困擾他們的問題並不僅僅是柴米油鹽,比如,還有各種苛捐雜稅。曲阜孔廟有一塊《魯相韓敕復顏氏亓官氏繇發碑》,立於東漢桓帝永壽二年(公元一五六年),記載豁免孔子母舅顏氏一族和妻子亓官氏一族徭役之事。碑文說:「顏氏聖舅,家居魯親里;亓官聖妃,在安居里。」不過,那時候孔子的太太已經去世六百餘年。在她生前,卻沒有人提供如此優待,太太又拿甚麼來應付?
這樣理解,有一條旁證,在《禮記.檀弓》。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禮也。」子路的話,非常有針對性。我看,分明是給孔子「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做了一個好註腳。既然如此,在家則經常吵鬧,離家太久又幽怨不絕,也就沒甚麼好奇怪的。這樣來解釋「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我看,恐怕更能接近原意。
可是也有困難。困難主要在「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一句中「小人」如何解釋。按宋志堅先生的說法,自然不成問題。但是按上文分析的語境,我疑心這「小人」等於說小孩。可惜根據不足。第一,先秦典籍是否有此種解釋的先例,需要細加查證;第二,雖然至今吳語系方言中,還有稱小孩為小人的事實,卻未必可以為孔子此句作證。因此,我覺得還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要強作解人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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