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中央正考慮將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為經營性住房,以納入房產稅徵稅範圍,達到遏制高房價的目的。圖為2010南京春季房交會。 資料圖片
——第三套房定性「經營」 或以租金為據徵「差餉」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海巖23日電】又一房地產調控重拳或正蓄勢待出。據《上海證券報》23日報道,中央正考慮以現有的房地產稅為基礎進行微調,以達到遏制高房價的目的,具體做法是將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為經營性住房,以納入房產稅徵稅範圍。財政部對此消息不予置評,一些財稅專家向本報分析指出,中國政府考慮通過對房地產保有環節徵稅的稅收手段調節樓市,目前最易實現的方式是修訂房產稅條款,將房產稅徵稅範圍從目前的經營性房產擴大到個人非經營性房產,然後按照餘值或評估值或租金徵稅。而若以房產租金收入作為房產稅計稅依據,這一稅種則與香港的「差餉」類似。
在此輪房地產調控中,國務院明確提出,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近日來,有關開徵物業稅的傳聞接連傳來,有報道稱物業稅在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四個城市的試點已獲得國務院批准,將按照戶型面積從小到大累進增加稅收。與此同時,修改房地產稅的消息亦傳出。然而,財政部門專家、官員及北京市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等相關人士皆否認物業稅獲批的傳聞。
傳京滬渝深物業稅試點獲批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孫鋼表示,對個人住房保有環節徵稅,現在可行的辦法就是由國務院修訂《房產稅暫行條例》,擴大徵收範圍,同時授權地方政府視情況徵收。房產稅由於是地方稅,可以由中央設定一個浮動稅率區間,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的情況決定是否開徵和具體稅率。
有關政府財稅專家表示,通過完善現有的房產稅制度,來實現對房地產保有環節徵稅,已經基本形成共識。今年財政部將完善房產稅制度,作為工作重點之一。
目前非營業用房免房產稅
中國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自1986年開始實行,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地方政府規定,稅率為1.2%。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目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有關分析認為,如果房產稅以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項將類似香港的「差餉」。
今年初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帶領課題組完成《中國十二五稅制改革若干問題研究》的報告建議,將現行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和某些合理的房地產方面的行政性收費,合併為統一的房地產稅;將徵稅範圍擴大到個人住宅和農村地區,並按照房地產的評估值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