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俊
香港作為廣受旅客歡迎的「購物天堂」,金漆招牌歷久不衰,原因除了貨品種類既齊且新外,更重要是絕大部分店舖或商戶所售賣或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都秉承「一買一賣,明碼實價」的優良傳統。正所謂收費及售價有高有低不要緊,最重要是讓消費者有公平及透明度的資訊,去作出明智選擇。
最近醫學界就醫生收費應否詳細列明分項收費的問題,出現了一些紛爭,當中更涉及醫生收費是否與醫生專業守則有關。我無意介入醫生專業守則的訂定問題,但想就是否列明醫生收費問題表示一點意見。
收費不清晰 病人欠保障
引發今次紛爭,源於早前一名皮膚科專科醫生,為一名病人做化驗時濫收費用的事件。該次為病人進行的化驗,化驗所連化驗及提交化驗報告,原本收費僅一百七十五元,但該醫生卻向病人收取了一千四百大元,而且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向病人提供額外服務。他只是大筆一揮,開列帳單,就將化驗收費增加了七倍,向病人徵收,無怪病人要作出投訴。
醫務委員會最後裁定該名醫生專業失德,並予以譴責,理由是按照《醫生專業守則》的原則,醫生收費須具透明度,讓病人知道如何收費,該醫生明顯沒有做到指引要求。他其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而上訴庭於上月裁定他敗訴。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便為此案例,去信全港醫生,提醒他們為免再犯同樣錯誤,若要收取與化驗相關的醫生費時,應在收據中列明相關比例,並且向病人解釋收費詳情。
不過,麥列菲菲這番善意的提示,卻引起部分的醫生反彈。醫學會會長謝鴻興便批評麥列菲菲單方面去信,令私家醫生誤會醫委會已修改《醫生專業守則》,要醫生硬性遵守信中的各項建議。他認為醫生收費、收據內容屬商業行為,並非專業行為,醫委會不應干預醫生的商業運作,毋須硬性規定納入《醫生專業守則》,因為病人若想知道收費詳情,可向醫生查詢。最後,謝鴻興認為應先交由醫委會道德事務委員會討論,再交大會表決是否通過,較為符合程序,而麥列菲菲亦同意留待醫委會再開會決定。
收費須「明碼實價」
但我想大家都會同意,即使醫生收費、收據內容僅屬商業行為,今時今日,在消費者對消費權益愈來愈重視的情況下,要求醫生提供服務時,收費須具透明度,「明碼實價」讓病人知道如何收費,實在是合情合理的要求,而這亦應是專業人士的應有之義。至於一些醫療專科服務,收取的費用一般較高,往往包括化驗、儀器使用、手術等,作為消費者的病人,當然有權知道醫療費用的分項,以判定收費是否合理。
誠然,市民如有不滿,可向醫委會投訴,一如消費者向消委會投訴般,在事後提出追究責任。但此做法未免費時失事,而且提供分項服務收費,真的這麼困難嗎?對不起,我實在看不到列明收費分項,讓病人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接受服務,有何難處!事實上,有部分私家醫生在接受訪問時亦表示列明收費分項無問題,反而希望醫委會盡早釐清究竟應如何列明分項以及具體安排為何。
我認為在要求資訊高透明度,消費者權益要充分保障的今天,醫學界也不能再固步自封,必須與時並進,作出適當調整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