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一場違反基本法的「補選公投」將於五月十六日舉行。作為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香港公民,是否每逢投票日便教條地履行公民責任到票站投票呢?如果明知這是一場別有用心的補選、明知這是一場不公不義的「假公投」,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公民,何以還要甘被政客利用,作為他們違反憲政的籌碼?
你不投票,非常重要。投票是一種表達方式,不投票更是一種表達方式—表示你對這場補選的憤慨。冷待補選不投票也是一種集體的公民力量,它可突顯這場鬧劇何其荒謬。不投票好像什麼也沒有做過,生活如常度過。但是,今次是一場蓄意違憲的補選「公投」,不投票的意義遠超一張選票的價值,非常深遠。
你不投票,可以告訴那些蓄意違反基本法原意的人,他們的行為目無法紀。基本法原意從來沒有「公投」概念,也沒有條文訂明「公投」細節,任何人另起爐灶自搞「公投」都不符合法治原則。如果我們參與是次補選,等如間接承認這些政客刻意偷步自搞「公投」的違憲行為。
你不投票,可以告訴那些蓄意違反基本法原意的人,他們的行為不堪辯難。公投在國際社會中是一個嚴肅的公民活動,它有仔細的規範原則和執行細節,以求得出符合情理的結果。那些政客欲以是次補選求取「公投」效果,是不堪學術界的科學辯難的,因為這樣的補選實有太多犯駁的地方,例如「沒有明確議題」已足以推翻整個「假公投」的結果。我們實在不屑參與這種毫無水準的「補選」。
你不投票,可以告訴那些蓄意違反基本法原意的人,他們的行為何其擾民。政府為舉行是次補選,既動用一億五千萬元公帑,我們又被迫收取大量候選人的競選單張;眼看我們繳納的稅款被用到違憲的事情上,加上一堆即成廢紙的宣傳物,作為一個香港公民,怎不令人搖頭歎息。
你不投票,可以告訴那些蓄意違反基本法原意的人,他們的行為何其無聊。我們實在很想知道,補選過後,他們如何告訴公眾,補選的結果契合他們「假公投」的效果。總辭五議員若重返立法會,五席還原,屆時如同開公眾一個玩笑。
投票是公民責任,然而面對當下情況,不投票更是一種公民責任。抵制鬧劇,抵制不公不義的補選,拖低投票率,突顯你對這種違憲行為的不滿,對維護香港的憲政秩序非常重要。五月十六日,你可如常度周日,如常與家人享天倫樂,堅拒投票,如此已為香港的憲政前途盡了最大的公民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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