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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美美
上期說到一個「社會新鮮人」要從他二十歲起不眠不休地月攢三千元,一直攢到五十八歲才能完全擁有一套六十平米的住房。而他一旦想要「覬覦」一下市面上那些動輒百多平米的「主流戶型」,則意味�茈L此前的供樓數據需要翻番—要麼月攢六千以上,要麼供到百歲以後。
按照常理,這房子應該賣不出去才對。可事實上,近年內地樓市的火爆有目共睹,那到底誰在買樓?
首先一定不是老百姓。按照最新統計,北京○八至○九年度的人均月收入為一千四百七十一元,上海為一千五百五十三元,東莞在全國城市裡排名最高,也只有一千九百零六元。照此看來,前文的「新鮮人」還算幸運,因為全國至少有一半的人即使供到五百歲也未必買得起一套房。
那是炒家在炒房?這種現象一定存在,但問題在於,按照美國著名對沖基金經理查諾斯的話說:「中國如今的房地產泡沫已經相當於一千個迪拜。」如此龐大的總量,真是一個溫州炒房團加上個把炒家就罩得住的嗎?
那還能有什麼原因?
去年底,一篇名為《傻瓜才用錢買房子》的帖子悄然在網絡上流傳,作者記錄了一段他和一個炒房的「老同學」的真實對話。
據作者講,他的這位老同學目前手上握有二十二套商品房以及十二間舖面。最令人震驚的是,他炒房全程堅持不投一分錢,完全是「空手套白狼」。其大概手法為:全部用銀行貸款買房子,然後如遇「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買房,就高價賣給他。如果一直沒有投資者接盤,就不斷把房子加價轉貸給自己,不斷用銀行的錢來還銀行的債。
如果只到此為止,那這篇文章只是個個人版的「發家秘訣」,但該位老同學進一步「點透」了目前很多開發商「也是按照這個原理操作的」,他揭秘說,在樓盤開盤前,許多開發商都會搞個「內部認購會」,這個認購會其實就是開發商利用自己人的名義在買房,即所謂的「開發商囤房」。購房款全部來自銀行貸款,而開發商上報銀行交易價時,會比實際的交易額提高百分之三十,因為要把首付的部分打出來。舉個例子,開發商「自買」房價為一百萬元,他會跟銀行報說成交價為一百三十萬。銀行遂除去兩成首付,貸出一百零四萬。在這一百零四萬中,開發商自己拿回一百萬,剩下的四萬做「打點」銀行相關人員之用。至此,樓盤只在「內部認購」的階段,開發商就已經收回了所有投資和預計利潤,而風險也已經完全轉嫁給了銀行。而再往後的操作原理就等同於「老同學」的個人炒房了。
原來如此,怪不得有句話說:「房子不是用來住的,而是用來炒的;商品房不是用來賣給老百姓的,而是用來賣給銀行的。」 說說房子(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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