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明
議事堂通過最低工資主體法例,為保障勞工不受無理剝削走出一大步。對討論經年的法例終於塵埃落定,政壇老友亦感到高興,但對隨之而起的最低工資水平爭拗,不免又心生憂慮,直言最低工資立法實為雙面刃,一不小心,非但不能「保生活」,反而「砸飯碗」。他強調香港是一個開放社會,甚麼都可以「三口六面攤開來講」、「唔索縐檡砥v,毋須弄到勞資雙方劍拔弩張,勢成水火:「最緊要係雙方抱持誠意進行溝通,唔好有一方想大石砸死蟹,否則最低工資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太低恐牽仇商 太高脫離現實
工會事先張揚最低工資水平將成立法後的新戰場,政壇老友對最低工資水平的釐定持開放態度,直言勞資雙方各有理據,綜觀世界各地的經驗,亦各有不同,必須因應當地情況作出不同處理,難以一言以蔽之,惟凡是談判,最講技巧,勞資雙方若「企硬」,無助互諒互讓達成共識。
他坦言:「我不是偏幫打工仔,但香港社會已衍生仇商、仇富情結,若資方寸步不讓,繼續聲言不惜裁員、減人甚至執笠,這類恐嚇只會惹起更大情緒反彈,無法解決問題。當然打工仔亦不能無視經濟現實而過分執著於要求高水平的最低工資,一旦與市場運行原則相悖離,亦可能造成惡果,傷了自己。」
倘低於綜援金 立法形同虛設
老友說:「打工仔勞心勞力,日做夜做,都是希望付出與收入相符,至少要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前有人狠批『廿蚊張』,也就是因為以香港今時今日的物價,及可以預見的通脹再臨,一個鐘廿蚊無論如何都無法維持生計,亦無疑侮辱了工人付出的辛勞。」他指出,做老闆的理應體恤工人的心情,給予工人合理的薪金,不要一下子就一竹竿打沉打工仔的「良好願望」;打工仔亦不應該對所有僱主都貼上「無良」標籤,「係都要同佢]死過!」
老友坦言,若單純把最低工資與綜援水平掛u作比較,只是變成一個「世界笑話」,只因立法是為保障工人權益不受剝削,若工作收入還不及綜援金額,那最低工資事實上已淪為一紙空言,立法「形同虛設」,既無法提升打工仔的工作意慾或維繫社會基本價值,更會繼續造成社會分化,令法例變成隨時引爆並動搖社會和諧的隱形炸彈:「資方不願最低工資水平定得太高,是怕開弓沒有回頭箭,失了彈性,日後亦只能升不能降,這種擔憂亦在情理之中。」
他續指,細味部分僱主擺在口邊的裁員、減工時等立法後的負面影響,雖非毫無道理,卻不應提升至「神檯」的高度,每次都拿出來作為「說詞」:「法例已立,這毫無疑問會對一些中小企構成壓力,令經營成本上升,但工會援引的數字顯示,最低工資所造成的成本上升並不至於高昂到資方無法負荷,資方亦可以透過其他方法重新檢視資源分配、控制成本,如果到最後無可避免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大家亦應考慮這個結果是否社會可以共同承受。」
重視社會責任 雙方共尋出路
最低工資爭拗在立法後不見降溫反而升溫,政壇老友認為部分原因是有些僱主,尤其是飲食業僱主,不斷重提「廿、廿三、廿四」等得不到社會普遍支持的工資水平。他點出,資方除了要照顧股東利益,賺取最大利潤外,亦不能忽視「企業的社會責任」:「沒有勞工的辛勤便沒有公司的好業績,沒有好業績又何來利潤可言?歸根究底,資方與其一味強調薪金成本,無視勞工的權益訴求,不如切實計條數出來同勞方好好地傾,以便共同研究點樣才可以做到最好,點樣才能令勞資雙方都滿意,而不是立即企硬,寸步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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